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车子上了高速公路也要遵守相应的法规。但是有些法规并不明确,并不合理。1日,广东广州的一名司机爆料,他载了一车苹果,因为多了篷布被收了过路费3570元。司机表示,篷布是刚需,言下之意不得不带。而高速公路工作人员却说,篷布不是农产品,不能混装,所以才收了3570过路费。
工作人员的解释,有点偷换概念的意味。篷布并不是货物,而是辅助的物品。篷布本来就是车上的东西,又不是司机拉了别的货物。真要这样强词夺理,那么车也不是农产品,司机也不是农产品,是不是都应该被拦下,都应该交过路费?暴躁的网友评论道:哪来的有法可依,篷布是货物吗?篷布是货车必需品,是随车物品,任你巧舌如簧也找不到任何理由收费罚款!
事情曝光后,高速公路收费站已经将3570元通行费全额退回。看来,有些事,真要经过曝光,才能得到处理。要不然,你自己去投诉,只能等消息。这一等,谁知道会等多久,谁知道会不会有结果。聪明的网友嘲讽道:为什么退啊,收的完全符合规定啊,以后,除了苹果,框子啊,塑料袋啊,汽车啊都得扣钱,就是惯的。
网友们议论纷纷。
1.不盖篷布 违章 还容易让这些损坏 备用篷布 放车上了 又不免过路费 难 人难活 活人难 养车人难
2.这个篷布是遇到下雨天盖的,如果不备用下雨了一车苹果坏了你们承担吗?我老公也是跑运输的有一次下雨也盖了篷布但是没盖好还是淋湿了一箱的一个角货主还是让他原价倍
3.疫情期间,安全第一:有意为难人,好像自己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一点范规??相信他的工作环境也不好与人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