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的一家派出所中,一名男子满脸焦急的前来报案,他声称自己的家人被绑架,并且大概知道劫匪是谁。
然而民警却坚称,失踪超过24小时才能立案,因此拒绝出警,最终导致男子一家四口被残忍杀害。
那么,这名男子的家人为何会被绑架呢?玩忽职守的民警又会得到怎样的惩罚呢?
发小反目这起案件中的报警人是陈某,而他怀疑的绑匪是自己的发小马某。
二人从小是一起玩到大的玩伴,但是到了高考的时候,陈某成功考上大学,马某则辍学打工,两个人就此分道扬镳。
不过,马某在社会上摸爬滚打,通过打工攒了不少钱,还自己做起了小老板。
而陈某虽然大学学习成绩不错,各种奖项也是经常拿,但社会是残酷的,陈某也面临了“毕业即失业”的问题。
无奈之下,陈某开始摸索创业的路,但需要投资的钱太多,自己根本拿不出来。
这时候,陈某想到了自己的发小,二人约了出来之后,陈某和马某就谈到了这件事。
二人多年未见,酒喝的也十分高兴。
而马某看陈某是自己自幼时候的好兄弟,而且陈某看中的项目也算是靠谱,于是果断拿出了60万,投资给了陈某的项目。
不过,陈某的项目最终亏了个底朝天,陈某连每个月员工的工资都发不出来。
恰好此时马某也需要这笔钱,于是上门讨债,结果二人就拌起了嘴。
马某表示自己资金链断裂,急需要用钱,但陈某却表示,自己是真的一分钱都拿不出来了,要钱没有,要命倒是有一条。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马某,也让两个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就此反目成仇。
绑架勒索马某还真就想要这一家人的命,而陈某在发现不对后,也迅速前往公安机关报警,但警方却拒绝出警和立案,这又是为什么呢?
当时,派出所值班的三名民警,分别是朱孝松、刘建华以及代迪,但他们却觉得,这件事只是简单的经济纠纷。
而且,为了避免浪费警力,失踪这种案子必须要超过24小时才能立案,这也就给了马某充足的作案时间。
马某以为陈某是在哭穷,但陈某真的是一分钱都拿不出来了。
虽然陈某给马某打去了电话,说自己一定会凑钱,让马某放过自己的家人。
但马某却说,自己看不到钱,就一定会撕票,只给陈某24小时时间。这段通话,还被陈某录了音,并且提交给了派出所。
可即便是如此铁证如山的绑架案,派出所民警还是拒不出警。
这三名警员还是认为,这是一起经济纠纷案,最终马某狗急跳墙,直接杀害了陈某的一家四口。
直到陈某的家人全部被杀害,这三名民警才恍然大悟,这真的是一起绑架案。
但是,陈某的家人已经死去,即便是国家赔再多钱,马某付出再惨痛的代价,也换不回陈某圆满的家庭。
陈某欠钱不还,的确可恶,但他的家人罪不至死,经济纠纷最终上升到了刑事案件,只能说马某实在是太冲动。
但是,这起案件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民警的拒不出警和麻木,如果民警能早早的立案出警,那么马某不一定真的敢动手。
所以,这起事件中,三名拒绝出警的民警,应该负绝对的主要责任。
法院判决在案发之后,三名警察也知道,自己的职业生涯应该是到头了。
杀人者马某毫无意外的被判处了死刑,但造成马某杀人撕票的警察,也绝对是难辞其咎。
这三名警察在案发后,知道自己肯定要担责任,于是果断进行了自首。
最终,法院也进行了判决,法院认为,这三名民警应该立案而不立案,有客观的渎职和玩忽职守的行为。
因此,这三名警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他们全部被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也就是相当于没判,只不过是留了案底,并且脱了警服。
只要他们在三年内没有其他犯罪行为,缓刑就自动结束了。
除此之外,三人还一共赔偿了218万元,合着一条人命就值50多万。
有很多网友都认为,法庭判的太轻,但其中有一个警察却觉得法庭判的太重了。
其中有一个叫朱孝松的警察,在收到判决结果后表示不服,还上诉到了江苏省高院,但被高院驳回维持原判。
由此可见,他根本不是觉得自己做错了,而是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才去自首。
身为警察,对潜在的刑事案件竟然能漠视到这种程度,最终导致了意外,这也的确值得我们去反省。
究竟是民警们接受的小案子实在太多,鸡毛蒜皮的小事已经让他们麻木了?
或者说,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是不是应该分开报案,这样才能提高办案效率?
总之,这也是对我国报案机制的一次警示,相关部门也该重视起来,避免这种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