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给朋友61万4年后竟要不回来

重庆刑事黎律 2024-04-25 10:43:09

男子借给朋友61万4年后竟要不回来。2018年,老张因做生意需用资金,向朋友老陈借款61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在2018年至2019年借款期间,老张以自己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物对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来两人长期没有联系,且老陈从未向老张催要过欠款,或采取其他方式主张权利。2023年,老张向法院起诉要求老陈配合其办理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并返还房屋所有权证。老陈要求老张先还钱。信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张和老陈之间签订借款合同是在2018年,约定借款期间为一年。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且本案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期限的,那么三年诉讼时效就应该从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也就是2019年1月起计算,因为期间老陈一直未向老张主张还款,诉讼时效也不存在中止或中断等情形,即2022年1月6日届满。老陈未在其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现诉讼时效已经届满,故老张诉请老陈协助其办理注销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向其返还上述房屋所有权证,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予以支持。

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存在中止或中断的情形,但最长一般不超过20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其就丧失了胜诉抗辩权。本案中老陈自述《借款合同》到期后其从未向老张催要过欠款,老张也未主动联系其还钱,可以证实其主张债权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且其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亦未行使抵押权,故法院对老陈的抗辩理由依法不予采信。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轻易借钱给他人,以免彼此连朋友都做不成,这个年头,大家挣钱都不容易,谁的钱都不是天下掉下来的,因为借钱不还的导致朋友变仇人的例子太多了,所以借钱给他人要慎重。

如果不得不借钱,也要有借条和转账记录,大额借款最好是银行转账。对于借条或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期限的,你要在借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内通过积极的方式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这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制度就是为了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让权利人不要躺在权利上睡大觉,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向对方每次主张权利,都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会重新计算三年诉讼时效,主张的方式包括:当面提出还款要求、制定还款协议或通过邮寄催款函、通过律师函发送催款信息、发微信拨打电话索要欠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同时注意在索要过程中要保留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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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刑事黎律

简介:曾在政法机关工作9年,现在为成渝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