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建议邯郸未成年人杀人案,必须立即作为学生教育典型案例

曼曼享 2024-04-13 02:59:05

邯郸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已经最高检核准追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这是对受害人家属最大的抚慰,只有严惩犯罪嫌疑人,才能震慑犯罪行为,减少类似犯罪行为。

同时,这一案件具有特殊的典型警示意义,应该让所有未成年学生接受警示教育,知道什么事情绝对不能去做,法律的底线何在,年龄不会成为他们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

邯郸杀人案虽然典型,但不是个案,之前已经有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性质恶劣,只是刑事责任年龄的庇护,而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

01

2004年7月27号,黑龙江13岁的男孩赵力宝强奸了一名同村的14岁女孩。

此案后来到了法院,法院判决赵力宝父母赔偿女孩家9000块钱,并且当庭释放了赵力宝。

这一切都是因为赵力宝只有13岁。可是被释放的赵力宝没有痛改前非,反而他迁怒于女孩和她的家人。被释放的次日,赵力宝就当着女孩的面,杀了她的母亲。

赵力宝最后被判处一年半劳教。

02

2012年,广西一名未满13岁少女覃某,还在读小学六年级,她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同班同学周某,杀人后还残忍地把周某分尸,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

这一切实在让人难以想象,是一个不到13岁小女孩能干出来的事情。

而背后的原因,竟然是覃某嫉妒周某比自己漂亮。

案发后,因其作案时未满十四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只判处收容管教三年,被告人父母赔偿受害者家属费用10.8万元。

03

2018年12月2日,湖南沅江12岁的吴某因逃学旷课、抽烟,他的母亲多次管教和规劝他,吴某竟然觉得母亲太烦了,持刀疯狂地杀害了自己的母亲。

事后吴某毫不害怕,“我杀的又不是别人,杀的是我妈。”

由于吴某未满14岁,最终吴某被警方释放,只要求家人严格监管。

04

2016年7月18日,广西岑溪13岁少年沈某某把村里三名幼儿骗到偏僻地方,逼问他们父母藏钱的地方。未果之后,因害怕事情败露,沈某某将三幼儿杀害,并且被尸体丢入废弃的井中。

沈某某因作案时未满十四周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被收容管教3年。

05

2019年10月 20日,辽宁大连沙河区一10岁女孩被14岁男孩强奸未遂,男孩竟然将女孩残忍杀害。

男孩蔡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还需要再列举吗?

你不觉得触目惊心吗?未满14周岁就能胡作非为吗?

什么原因?有没有想过?

都是教育的问题!既包括家庭教育,也包括学校教育。现在的学生,大家关心的只是学习、生活,谁关心过他们的思想,对他们进行过严肃的警示教育吗?

邯郸杀人案之典型就在于最高检核准追诉之后,这三个犯罪嫌疑人绝对不会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不是会只让家庭进行教育,不是去收容管教,而是要接受严厉的刑事处罚。

用这样的案例教育学生一点都不为过,千万不要说犯下如此大罪的只是极个别孩子!

我们要做的是未雨绸缪,教育在先,而不是等到事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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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曼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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