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段视频,整个视频的经过让人的情绪发生了几次变化。在一个街头,一名交警正在执勤,这个时候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右手掏出警棍,手腕微微一振,警棍立马伸展开来。紧接着他对准一辆电动车的前部用力砸了下去,电动车驾驶人在巨大的力度冲击下失去控制,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这不是标准的电影中街头,民警制服犯罪分子的画面吗?我不禁在心里暗喜,同时也为这位交警同志叫好。
但是随着视频画面的不断进展,我感觉有点不太对劲。交警同志站在摔倒的电动车驾驶员身边,不停的询问着什么,电动车驾驶员可以看出摔倒在地疼得龇牙咧嘴的。然后交警同志将电动车扶起来,给轧在路边,这时视频屋子内的人一声惊呼,跑了出去看热闹,但由于是地方方言,听不懂在说什么。
此时交警同志再次询问倒地的电动车驾驶员,对方一直坐在地上没起身,交警对着对讲机说了几句话,双方就这样保持着姿势,这时围观群众人数也达到了五六位。
后来听过新闻才得知,原来这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并非什么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而是一名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漏网之鱼,这件事瞬间让我对这位英勇的交警同志有了新的认识。好在后来他叫了120救护车,将受伤男子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这才没有加重执法部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也算亡羊补牢吧。
我所在的城市是一座四线小城市,每天上班的时候在各个路口都能看到交警同志在指挥交通,旁边的喇叭内播放着:不戴头盔,原路返回。我也曾在路边看到过不戴头盔的骑士,他们大多数是从车子的篓内默默拿出头盔戴上,然后远去。
当然,也有一些没戴头盔,车上也没购买头盔的群众,他们就真的只能原路返回了,毕竟现在政策要求比较严,交警同志严格执法下,没有人再敢冒险闯卡。但我也见过没戴头盔,不听劝阻,依然继续骑行的,这个时候往往是交警力量最薄弱的时候,一个交警有时还真管不过来,闯过去也就闯过去了,没闯过去的,还是需要批评教育,原路返回的。
但是在面对闯卡的群众时,交警同志的武器基本上就是自身身体与两只手。身体用来站在电动车面前拦截他们,阻止逃逸,双手也会在群众逃逸时,拉住电动车的车把,但如果这两招都失效的话,也就随他们去了,毕竟下个路口还有同事在把守。
像广西贺州街头的执勤交警,直接掏出警棍进行阻拦的,我倒是第一次听说,也是第一次见。不得不说警棍的威力确实挺大的,打得电动车当场摔倒在地,打着电动车驾驶人失去平衡感与方向感。
对于此事,当地交警四大队一工作人员称,已在调查处理,当地查车力度较大。“昨天领导下来问话了,查车太严了,脾气有点大,年轻人不懂事”。
11月30日,广西省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情况通报就下来了。简单说就是群众骑电动车没戴头盔,躲避检查,这位年轻的交警使用警棍造成电动车失控,驾驶员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交警支队暂停涉事警务人员的工作,后续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个人看法:说实话,这件事情是一件小事情,毕竟在整日的新闻中看到非死即伤的事故来比,确实算不得什么。但是从这件小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问题,首先就是发生此事的贺州市当地的骑二轮车佩戴头盔的宣传并未做到位,工作做得不够扎实,依然存在很多漏网之鱼。
其次是贺州市交警支队的警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的措施不够人性化,不近人情,存在野蛮执法,暴力执法的情况。
第三是对交警支队内部的执法人员,个人素质教育以及执法手段灵活变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还存在着较大的提升空间。
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所做的让佩戴头盔也是为群众的安全着想的积极性措施。如果在执法过程中,无佩戴头盔没能造成伤害,反而被执法人员持械所伤,那就失去了要求群众佩戴头盔的基本意义。
当然,反思是双向的。无论是在这个事件中受伤的群众,还是在此次事件中存在暴力执法行为的交警,都应在事后思考自己的不足之处,从而警示自己,毕竟人生路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