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环评审批 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现场。河北经济日报记者 吴苗苗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河北经济日报记者 吴苗苗)12月19日,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持续优化环评审批 服务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自2018年起,经过6年多的探索实践,目前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全省初步形成一张全覆盖、多要素、能共享的生态环境管理底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据了解,2023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经动态更新后,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2111个,其中陆域单元1996个,海域单元115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851个,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5.09%;重点管控单元1033个,面积占比为27.26%;一般管控单元112个,面积占比为27.65%。海域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39个,面积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15.15%;重点管控单元26个,面积占比为37.46%;一般管控单元50个,面积占比为47.39%。河北制定了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及资源利用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全省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
自2021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入实施应用阶段以来,河北省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强化试点示范引领,加强成果共享共用。
目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管理平台已与各市共享应用,实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地图的可视化展示与图表联动,同时叠加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沙区等相关数据,加强成果查询及项目选址辅助分析等方面应用。开发公众端、移动APP端,多渠道免费开放,成果数据实现部门、企业、公众共享共用。2023年以来平台累计访问量2万余次,为各地生态环境和审批部门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准入分析约1.9万个,有效保障了各地建设项目管控措施落地落实。
2024年,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并于今年10月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意见》提出了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方面重点任务。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美丽河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副处长石建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