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刘三姐”程春莲用身体交易103次,非法敛财76万,37岁身亡

淡泊春娱 2023-05-21 11:20:51

说起刘三姐的扮演者,令很多人印象深刻的是黄婉秋,兴许大家对另外一位扮演者程春莲并不熟悉。可这位程春莲当年曾引起巨大轰动,她累计用身体交易了103次,违法敛财76万多,最终在37岁那年被执行死刑。

程春莲当年到底为何在个人演艺高峰时期放弃了自己的演艺事业,而毅然选择下海经商这条路呢?那时她又因为什么行为而犯罪,最后被枪决了呢?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

1955年,程春莲出生在湖北的一个小家庭,她从小颜值就比较高,而且十分喜欢唱歌跳舞,那时候她家里比较穷,但是父母们十分重视她的教育。在她10岁那年,父母们拿出了积攒多年的积蓄,毅然地把她送进了舞蹈学校。

由于家里的经济条件比较差,程春莲深知自己的学习机会十分难得,于是她多比别人付出了十倍百倍的努力去学习。也正是凭着这股毅力,在她16岁的时候,她成功地考入了市里的歌舞团。

来到歌舞团学习之后,她不敢有半点的懈怠,而是加倍努力地去锻炼自己的基本功。也正是由于她的杰出表现,引起了当时老师们的注意。

当时国家歌舞团正在排练《刘三姐》这部歌舞剧,老师们找来找去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女演员,彼时程春莲便进入了选拔老师的视线,她一举被选中。然后凭着《刘三姐》这部歌舞剧一夜成名。

在她爆火之后,她的工资一下子涨到了300多元,要知道在那个年代,人们的平均工资只有几十元,300元在那个年代属于非常高的薪资水平了。

可是,人性总是贪婪的,当你得到了一点,你还想获得更多,永远不会知足。程春莲也是如此,当她领着300元的工资之后,她的心明显变得浮躁了,过上了挥霍无度的生活。

之前300元的工资根本不够她日常开销,于是她有了另外一个想法:那就是去经商,赚更多的钱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当时程春莲在经过一番调查之后,选择去改革经济特区深圳闯荡,她希望在那里开启自己的经商之路,尽快捞到金。

凭借自己响亮的名气还有不错的颜值,她很快在一家服饰公司里面找到了一份销售的工作,这份工作的薪资要比她之前歌舞团的工资还要高出很多。

可是此时的她早已心高气傲,她有了更高的欲望。也是在那时她认识了一个彻底改变她命运走向的一个人。

这个人便是渤海石油公司销售处销售科的科长梁某,也正是在他的协助下,让程春莲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要知道在那个时代,石油是计划供应的,每年都有固定的供应指标。程春莲察觉到了这方面的商机,于是她想方设法让梁某为自己搞到一份计划以外的供应指标,让自己从中牟利。

刚开始梁某并不太愿意,毕竟这是冒风险的事情。于是,程春莲就投其所好,在某个晚上,她把自己的身体献给了梁某,然后一切就水到渠成了。

在梁某的协助下,程春莲很快就拿到了一份大合同,赚得盆满钵满。进到这个利益链之后,程春莲开始结识各种各样的男人,她不断用自己的身体去换取各种利益。

由于她积攒了很多人脉和关系,于是她慢慢搞到了更多的石油,然后转手卖给浠水县的石油公司。从此她便在当地结下一个非常强大的石油交易关系网。

都说钱是人胆,程春莲赚到钱以后,胆子越来越大,做人也开始变得越来越狂妄。很多事情做起来也肆无忌惮,在她看来,钱也许可以摆平一切。

俗话说,要想天不知,除非己莫为。1989年6月的一天,程春莲被人举报。举报人将她的犯罪事实描述得很清楚,包括地点、当事人还有违法所得的明细等等。

这引起了检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于是领导们当场决定一定要立案侦查,查个水落石出。

刚开始调查的时候。调查组遇到了重重阻碍。但是他们最终克服了困难。查出了程春莲私藏的个人账本,找到了她多年以来的犯罪证据。

据当时工作人员的统计,程春莲累计用身体交易了103次,非法敛财高达76.6万。这个金额在当时可谓是天文数字,因为那时候万元户都非常少。于是她的案件一出,马上成为轰动全国的六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

最终她被判受贿罪,被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2年4月3日,程春莲被枪决,她年轻的生命从此停留在了37岁。

通过程春莲的例子,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无论我们从事什么行业,都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明星还是行业大拿,都没有例外。

人固然有贪念,但要懂得知足,不能为了自己的一己贪欲而一步步葬送了自己的前程。人只有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方能信服于人,远离祸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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