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和预防醉驾是一项系统工程。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深入人心,是杜绝醉驾的关键。”日前,已安全驾驶城市公交车二十多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吉林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驾驶员马秀娟指出,要确保道路安全,首先要使交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她对人民法院精准打击醉驾行为的工作表示肯定,认为惩罚犯罪不能放松,做好源头治理也很重要。
马秀娟了解到,2024年4月以来,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探索在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引入社会公益服务机制,让醉驾人员参与法治集中教育、交通安全宣传等公益活动,推动对醉驾行为从治罪向治理迈进。马秀娟同时了解到,一年来,全国多地法院都在探索用鲜活的醉驾案例作普法宣传,引导准驾驶员们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醉驾。
对此,马秀娟指出:“人民法院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通过把庭审现场‘搬’进驾校、让被告人‘现身说法’等方式,让社会公众、准驾驶员们亲眼看到醉驾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来源:人民法院报·8版
记者:屠少萌
见习编辑:孙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