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餐馆的老板,好心的把自家厕所借给别人使用,对方因为没注意,在厕所摔倒了,反而索赔26万,经过法院判决,店家赔偿了近8万。
好心借厕所,却还要担上不必要的风险,这其中有何隐情?
时间要回溯到2023年,王本善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餐馆, 装修完事之后,就立马进行了试营业,由于大众的口味和价格,迅速吸引了一大批顾客的欢迎。就在王本善认为前景一片大好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一位女子进门就劈头盖脸的大声嚷嚷:都别在这吃饭了,这是一家黑点,我老公就是在他们店里摔倒的,现在还在住院,他们必须要负责,要不然这餐馆就别干了。
餐厅的服务员立马去劝说,但毫无效果,女子一直在大吵大闹。王本善闻声赶来,经过一番了解才知道,这位女子正是前些时候,来借厕所摔伤的男人妻子。听完这位女子的来意后,王本善气得暴跳如雷,他好心好意帮助别人,怎么还帮出错了呢。
原来在20天以前,当时餐馆正在装修,王本善在与装修工人沟通时,突然进来一位男子,想要借厕所用一下。
这名男子叫做吴忘本,王善本见他两腿夹着裤裆,捂着肚子,额头冒汗,但考虑到正在装修,周边都是建筑材料,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并没有同意借厕所给他。
王善本把情况跟他说了下,让他去旁边的公共厕所,走路5分钟就能到。但吴忘本考虑到他可能连1分钟都挺不住,于是就一再的央求:老板行行好吧,我真不行了,再等下去就是要拉到裤兜子了。
王善本见他穿着体面,不像是不怀好意的人,再看到吴忘本的焦急神态,就同意了,并且告诉他,现在装修,厕所地面有水,地上很滑,要注意安全。
吴忘本道了声谢,就急匆匆的去到了卫生间。王善本看到他的样子,脸上露出了玩味的一笑,随后就继续和工人探讨装修方案。
谁知没一会的功夫,厕所里传来了 “啊……”的惨叫声,王善本和工人立马前去查看,发现吴忘本倒在了厕所,手捂着膝盖和腰,已经不能自己站立起来了。
王善本马上拨通了120的电话,随后120的车将吴忘本拉走了。之后,王善本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也没考虑到对方会让他赔偿,因为毕竟他也是在做好事么。
谁知道,20多天后,吴忘本的家属竟然找上了门,让他赔偿。
王善本大呼不可理喻,当时餐厅正在装修,并未开业,自己做好事,让吴忘本上厕所,并且告知了要小心地滑,吴忘本作为成年人,有独立的办事能力,应该他自己承担摔伤的风险,应该自己负责。
考虑到种种因素,王善本坚决不予赔偿,吴忘本的妻子见他态度坚决,而且自己是有些理亏的,知道再闹下去也不会有结果,于是只能离开。
可考虑到吴忘本住院的花费,对家庭是很大的负担,再加上吴忘本在餐馆受伤,而餐馆不管是否正常营业,都是公共场所,应该进到安全防范的义务,吴忘本在餐馆受伤,就应该赔钱。于是一纸诉状,将王善本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26万。
这件事,引发了网友的讨论。很多人都认为王善本没有错,不用赔偿。因为如果判罚王善本应该赔偿,那么无疑是在助长“碰瓷”的歪风邪气,可以想象一下,
一个人在法院上厕所摔倒了,难道还要找法院赔钱么!
一个人在绿化带里上厕所摔伤了,难道还要找绿化局赔偿么!
从本质上来说,王善本是免费做好事,如果这样都需要赔偿,那么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呢!
那么,这件事究竟会如何判决呢?王善本用赔偿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这件事情上,王善本虽然是好心,但是吴忘本的摔倒,也确实是因为卫生间地滑造成的,王善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同时,考虑到吴忘本是成人,且在明确告知地面湿滑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依然摔伤,他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终,经过多方面的考虑,法院认为吴忘本应该自行承担70%的赔偿责任。王善本应该承担30%的赔偿责任,综合计算下来,他要赔偿78166元,也就是将近8万。
这样的判决合法合规,但我想说,社会需要温暖,人与人之间需要互相帮助,别让好心成为负担。
“为了吃饱肚子,我宁愿做个小偷”。这句夸张的话,反映了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面临的困境。
当一些人面对金钱的考验时,他们会选择放弃自己的良心和善良,虽然他们自己得到了利益,但这种做法,却深深地伤害了别人的善良。好在,这种人并不多,绝大多数人,还是懂得知恩图报的。
(信息来源:北京三中院,文章中涉及的人名,均为化名)
【免责声明】:文章描述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倡导社会正能量,无低俗等不良引导。为提高可读性,细节可能存在润色,文中部分观点仅为个人看法,请理性阅读。
就这种案例的判罚难怪社会、人心越来越冷漠
这到底是法律进步了呢?还是道德退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