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这个事儿也是让人比较震惊,据报道受害人小光今年13岁,3月10日被同学约出去玩就没回来,后续报警发现他跟3个男同学一起,但是警察一开始问这三个男同学都说没见过,那这就不对劲嘛。
后续调查发现小光的微信曾经给其中一个同学转过几百块钱,家属把情况告知警方后,据说是三个人承认把小光埋在了废弃蔬菜大棚。
现在是村委会证实三个人被警察抓走了,但是警方说案件还在处理中。
当然暂时也不确定案件的性质,以及三个人不同的责任,那是不是他们三个杀的也不知道,但是可以简单说说很多人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这里不代表对这个案件的判断。
首先还是常规辟谣时间,少管所还在,只是现在改名成未成年人管教所了,简称未管所;工读学校也没有取消,现在只是改名叫专门学校了,所以这两个都谈不上要恢复,网上那些要求恢复的可以歇菜了。
未成年人犯罪跟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任何关系,相关规定主要是刑法里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那么刑法之所以根据年龄限定责任,除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主要刑法理论认为未成年人的犯罪有社会原因、教育的原因,因此认为年龄不同的认识能力不同,一定年龄以下的人被认为对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缺乏认知,这可能不是他自己的问题,因此对追究刑事责任有所限制,同理不能辨识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免除刑事处罚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那么目前提到的这几个学生可能是13岁到16岁之间的年龄,首先可以排除适用死刑了,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岁不适用死刑,有人说把他们关到十八岁就可以适用了,请注意是“犯罪时”,你把他关多久也不能改变他的犯罪时间。
那么现在根据刑法,十二岁到十四岁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了,这是之前刑法修正案十一才增加的,对于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的是可以追究的,不过好像还没有看到过实际案例,这种情况要求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这个条款是否会因为这个案子启用还值得观察,但即便是追究也是要从轻减轻的,我认为最高也就是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审都不一定能到中院。
但是有一点我想提醒,这三倒霉孩子是未成年人,他们家长可不是,未成年人只是说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有所不同,但是并不是说这三个人的行为不是犯罪,罪和罚还是要分的。
现在死者家属发声说这三个人的家长阻挠警方不让问,说怕吓着孩子,麻烦了解一下包屁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最重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别回头这三小孩没判几年,他们家长判的比他们还重,所以遇到这种事情还是积极配合警方的好。
但是这也说明一下,不能单纯因为孩子犯罪追究家长刑事责任,那成连坐了,目前对于家长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和警方责令其加以管教。
那么民事责任这块,无非就是丧葬费等等,这里还要看学校有没有连带责任,目前信息说这个孩子长期遭受霸凌,学校这边其实可以观察一下家属后续的追责。
最后照例呼吁一下放开刑事犯罪精神损害赔偿,这个也说了很多次了,如果是车祸撞死了还有死亡赔偿金,结果刑事案件反而没有,这个就很不合理。现在司法机关也在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精神损害赔偿,那杀害未成年人不比性侵未成年人严重么?
总不会是想说生死是小失节是大吧?
我觉得如果能有死亡赔偿金等精神损害赔偿,应该可以一定程度上抚慰死者家属,也让凶手这边承担他们应有的赔偿责任。
最后向这个孩子遭遇的不幸表示哀悼,希望以后不再有这样的惨剧。
以上就是我对13岁初中生被害案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和弹幕里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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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长是个狠人,会不会要求赔偿2000万,花600万雇人把仇家干掉
第二十条 法不能向不法低头 你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一生
在古代肯定是凌迟
“这三个倒霉孩子”,文中居然还这样表述!
这三倒霉孩子是怎么倒霉????
那就在监狱里蹲到18岁再执行死刑!
八枪是那把枪的极限,而不是那母亲的极限
死刑不了就无期吧,不能减刑[抠鼻][抠鼻][抠鼻]一辈子待着赎罪去[抠鼻]
就算如此,孩子父亲应该会说:我会等你们出来接受一个父亲的审判
希望国家判处这三名败类死刑
关,关到18周岁判死刑[红脸笑]
可能出罪犯在监狱里是才安全
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判决
我们那边以前也有这样的,判不了死刑,受害人父亲说放一个杀一个
死刑是死不了!那就在里面待一辈子!不准释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