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晚11点后上厕所被定重大违纪”,官方通报:不合理!

定安普法 2024-09-19 20:20:48

近日,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某中学一名学生因在晚上11:10左右上厕所被处分,引发广泛关注。

据悉,该校每晚10:20下晚自习,10:45熄灯。按规定,熄灯后至11:40间,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许上厕所、随意走动。

该生系高一新生,晚11:10左右上厕所,被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按“重大违纪”扣除班级本月德育考核成绩5分,并自费100元打印“自我认识”1000份,分发至各班、各宿舍及各处室。

针对此事,9月18日晚,怀仁市教育局发布情况说明。

说明称,近期,网传一名高一新生违纪被处理,引发网民关注。怀仁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深入学校开展实地调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2024年9月10日,怀仁云东中学一名高一新生因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被管理老师批评处理。经核查,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校方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为此,教育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作出如下处理:

1、责成云东中学深刻汲取教训,要求学校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对学校德育处主任予以提醒谈话,并对该校管理制度进行优化调整。

2、要求校方领导和班主任老师与该生进行关心关爱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并退还全部复印费100元。

教育局对此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各学校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同时,要求各学校分层次、分情况制定合理化、人性化的管理措施,有效提高学校管理服务水平。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超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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