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民事案件,存在被告行踪掌握难、可控财产查找难、潜在风险把控难等特点,案件执行难度较大。对此,红桥区法院探索运用“互联网+微程序”模式,执行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民事案件,取得一定效果。2018年以来,该院进入执行程序的55件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民事案件,已有27件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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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助学贷款民事案件中,作为被告即借款人的高校毕业生,大多数属于年轻群体,消费理念追赶潮流,通过手机等移动平台支付较为普遍的特点,红桥区法院在对被告银行账户、车辆、不动产等传统项目做好查控的同时,注重以微信理财通、支付宝等依托互联网的移动支付工具为查控重点。与有关企业建立信息共享和合作沟通机制,被告一旦试图使用微信理财通、支付宝等进行付款,即会被提示因尚未履行生效司法判决确定义务,故不能进行任何支付、转账等操作,促使被告主动联络法院,交纳执行款项。
针对一些被告有还款意愿但来法院不便的情况,红桥区法院尝试根据案件情况,创建“申请执行人—法院—被执行人”三方微信群。执行法官可通过三方微信群,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随时随地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也可通过三方微信群,方便、快捷地进行“一对一”“一对多”的直接协商。
对于已取得联系,愿意履行生效判决确定法律义务偿还所欠助学贷款,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亲自到法院的被告,经征得其本人和申请执行人同意,运用“E调解”远程系统,积极探索开展执行远程调解。当事人即使与法院相隔千里,只要在移动通讯工具上安装“E调解”客户端,就可不受空间限制,实时、同步参与调解。经法院调解,当事人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可直接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签名,协议即可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