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
市场价格监管
规范清明节假期市场价格秩序
4月1日
市市场监管局向
全市各行业经营者及
相关单位发布价格提醒告诫。
广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要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
各商场、超市、专卖店等要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要如实标示馈赠品的品名和数量严格履行价格承诺;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应如实标示不得含糊标示。
各景点景区、停车场、宾馆酒店等旅游相关商品和服务收费要落实自身价格承诺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落实优惠、减免措施属于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不得强制消费者进行购买。严禁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落实优惠政策等违法行为。
近期我市旅游经济爆火各类经营者不得借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视违法情况和情节轻重处罚款最高处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即日起各经营者应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清明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
请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
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
12315
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奕华
干这才是该干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