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症监护病房(ICU)中的成年重症患者来说,长期静止不动与多种短期和长期后遗症有关,如重症监护病房获得性乏力(ICUAW)、肌肉质量和功能的丧失、谵妄、认知能力下降以及生活质量下降,而这些后遗症可通过早期移动来减少。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神经肌肉系统的电生理变化早在入院后 48 小时就已发生。神经肌肉通路内复杂的病理生理学变化会促进肌肉消耗系统的上调,从而导致 ICUAW。这导致肌肉质量下降,更重要的是,导致功能丧失和胰岛素抵抗。炎症是危重病人常见的并存病症,会加剧这些影响 。
来自德国和奥地利的跨学科和跨专业专家小组制定了临床关键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文献综述,并制定了一份指南,以支持医护人员对重症监护室中的成年重症患者实施体位管理和早期运动。早期运动的定义是在入住重症监护室72小时内开始运动。
这里提供了重症患者实施体位管理的指南部分。
1.1 我们建议将插管病人的上半身抬高≥40°,以考虑可能的血流动力学影响和增加的压疮风险。
1.2 我们建议在颅内压增高的病人中进行上半身抬高,以达到最佳效果。
1.3 我们建议避免在腹内压增高或有风险的病人中进行上半身抬高,并推荐使用反特伦德伦堡位来进行上半身抬高。
1.4 我们无法对侧卧位的使用做出推荐,以预防没有肺损伤的肺并发症。
1.5 我们建议进行侧卧位,大约90°,健康的一侧朝下(好肺朝下),以改善通气。
1.6 我们推荐定期改变体位,以避免平卧位。
1.7 我们建议不使用连续侧卧旋转疗法。
2.1 我们推荐ARDS患者和动脉氧合受损的插管患者进行俯卧位。
2.2 我们建议考虑在早期阶段进行俯卧位,并尽早实施。
2.3 我们推荐至少进行12小时,最好是16小时的俯卧位。
2.4 我们建议应用俯卧位时遵循优化通气的推荐原则,包括限制潮气量、预防功能减退和维持自主呼吸成分。
2.5 我们建议在进行俯卧位前稳定患者的血流动力学状态并优化容量状态,使用儿茶酚胺并不是俯卧位的禁忌。
2.6 我们建议在腹部手术后的患者中考虑使用俯卧位,考虑益处(氧合改善)与风险(腹内压增加及可能导致的手术并发症,急性肾衰竭或缺氧性肝炎)。
2.7 我们建议颅内压增高风险的患者在俯卧位期间应持续或密切监测。头部应保持居中位置,避免侧旋。
2.8 我们建议仅在个别情况下,经过风险与利益评估后,在有以下禁忌症时才进行俯卧位:开放性腹部、脊柱不稳、颅内压增高、心律失常伴血流动力学影响、休克。
2.9 我们建议如果在重新定位后4小时内,平卧位的氧合改善持续存在(PaO₂/FiO₂ > 150 且PEEP < 10 cmH₂O 和FiO₂ ≤ 0.6),则停止俯卧位。
2.10 我们建议如果至少两次定位尝试未成功,则应停止俯卧位疗法。
2.11 我们建议完全(180°)而非部分俯卧位,因为没有证据显示部分俯卧位能改善临床结果,而完全俯卧位对氧合有更强的效果。
2.12 我们建议在进行俯卧位时仔细检查可能发生压疮的区域,以最小化发展风险。
2.13 我们推荐在非侵入性通气的COVID-19患者和急性低氧呼吸衰竭患者中实施清醒俯卧位。
2.14 我们无法对非侵入性通气患者在无COVID-19情况下进行清醒俯卧位做出推荐。
2.15 我们无法对清醒俯卧位的持续时间做出推荐。
2.16 我们建议在进行静脉-静脉ECMO治疗的ARDS患者中实施俯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