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商河县人民法院将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倒逼司法水平提升的重要契机,念好“亲、正、效、清”四字诀,全力下好“贴心、公平、降本、清爽”四步棋,助推构建政策最优、公平维权、成本最低、底线清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驻商企业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以实际行动倾情厚植法治沃土 高效赋能企业发展。
“亲”字当头,法院与企业心贴心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3月24日,商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晓玲一行走进韦图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和济南壹亩地瓜有限公司,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商河法院在行动”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闫晓玲与企业负责人通过面对面交谈,重点了解了企业目前在生产经营方面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随行干警围绕合同纠纷、劳动管理以及企业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面对面为企业经营“把脉问诊”,提出专业性、针对性的司法建议。这是该院企业大走访活动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商河县人民法院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形成领导重视、有人去做、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七条》《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相关审执工作的实施方案》《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通知》《关于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的操作规程(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要求院庭长经常性主动走访企业,征询、了解企业最迫切的司法需求和最关注的利益诉求,面对面指导企业正确及时做好各项应诉工作,确保法院公正高效审理涉企案件。同时,加强审判执行流程节点管控,重点加强提升买卖合同办理质效,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及时督导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落实情况,切实提升了市场主体参与诉讼的便捷度。
“正”字为基,公平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1月27日,申请执行人山东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商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执法如山,秉公办事”的锦旗及一封感谢信送到执行干警手中,感谢商河县人民法院公正尽心圆满地解决该起案件。
商河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服务措施,积极对标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新要求,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院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对标任务情况表”,不断提升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该院创新改革事项重点任务,向县委政法委申报“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调研课题,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调研方向,力争推动破解优化营商环境的短板。不断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制度化、常态化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办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工作合力。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破产(重整)案件管理平台对全部破产案件进行信息化平台管理,对破产案件统一实行“台账式”管理,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和简易程序审理,进一步畅通了企业破产渠道,有力推动了企业破产审判工作顺利进行。2023年办理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件(民健面粉厂破产清算案),简易程序适用率100%,盘活资产1941万元,化解企业债务7915万元,切断担保圈1104万元,安置职工28人,释放土地10775.83亩,释放房产9033.85平方米。
“效”字优先,降低企业涉诉成本
新宏公司从事木材销售,弘德公司从事家具加工生产。自2017年开始,两公司之间存在木材买卖业务。后经双方对账,弘德公司就拖欠的木材款204700元并给新宏公司出具欠条。后新宏公司多次催要,弘德公司因种种原因未付。新宏公司起诉后,商河县人民法院历时23天就高效审结这一买卖欠款纠纷案,依法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平等保护了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为高效解决涉企纠纷,商河县人民法院以提升立案便利度为先导,开辟涉企诉讼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的网上立案服务,在线开庭服务,方便企业诉讼。充分利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微法院(APP)和 24 小时自助终端,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实行一次办结,不得要求当事人或律师再行往返法院或另行提交纸质材料。积极推进民商事案件全流程、智能化、高效化在线审理,提高审判智能化水平,压缩案件审理周期;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次数不得超过两次;适用简易程序及小额速裁程序的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两次开庭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实行“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速裁模式,调解员入驻速裁团队工作,调解成功的当场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就地速裁,实行“当日分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场送达”,一般应当在10天内结案,最长不超过15天。对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调解成功后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减半收取诉讼费。在执行工作方面,积极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压缩明确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时限,充分利用网上执行平台,扩大网络查控范围,全面推进网上询价和拍卖制度,进一步减少执行中各个环节的时耗、费用,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对于涉企担保案件,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应先执行债务人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等界限,严禁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积极开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小微大爱”专项执行行动,全面梳理中小微企业案件执行情况,形成专门工作台账,各承办团队负责人逐案汇报涉中小微企业案件执行情况、案件进度、执行计划、存在问题及解决思路,每周调度、每月总结,全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案件执行效率。
“清”字有度,树立清爽有为底线
2月22日,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将一面题有“廉明高效,公正执行”的锦旗,赠送到商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张吉强法官的手中,表达他们对商河县人民法院高效执行、助推企业发展的谢意。这是商河县人民法院廉明执行的一个实例。
清正办案,依法护企。商河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让企业办事更便捷,让服务质量更优质。在执行工作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现象,最大限度减少对欠债企业权益的影响,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清而有为、靠前服务。积极从法律角度为企业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建议献策,靠前服务、积极作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清风扑面,改进作风。在涉企案件审理执行中转变作风、改进服务,坚决克服以维护法律权威之名行官僚主义之实、以程序正义之名行形式主义之实的错误做法,实现更多司法服务线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尽全力减轻企业负担。
近年来,商河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企纠纷11679件,其中审理6495件,执行5171件,破产案件31件,办案天数平圴50.31天。
“一流营商环境是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而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则是市场主体稳定安心经营的根本保障。基层法院作为社会治理链条上的关键一环,应善于借力发力,嵌入城市发展网格,以司法‘实举措’,助力优化营商‘大环境’”。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司继月深有感触地说。
下一步,商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认识、精准把握党和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张敬、陈宜森
来源:商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