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5年1月27日)
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确保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全力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加快走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为全省奋勇争先、再上台阶贡献“三农”力量。
一、巩固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稳定安全供给
(一)切实稳定粮食生产。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持续增长。落实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任务,到2030年全省新增粮食产能20万吨。扩大再生稻和旱稻种植,推广水旱粮经轮作,深化烟稻双优基地建设,挖掘马铃薯、大豆等旱粮生产潜力,发展鲜食玉米、专用型甘薯等特色旱粮,继续开展耕地认领种粮等活动。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推广优质高产品种,集成推广稳产高产技术,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巩固油菜扩种成果,稳定花生种植面积,扩大油茶种植面积。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补贴政策,继续实行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统筹做好市场化和政策性收购,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全面实施稻谷、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政策。推进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二)强化粮食储备和节粮减损。落实地方粮食储备任务,强化储备粮监管,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巩固拓展粮食产销合作渠道,加快福州、厦门—漳州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建设,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倡导健康饮食,加强公共食堂、餐饮机构等用油指导。推动粮食机收减损、适度加工和科学储存。
(三)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全省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地块实际,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的,要留出合理过渡期,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稳慎分类开展撂荒耕地治理利用,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稳妥推进耕地恢复。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统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拓展补充耕地途径。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在确保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加强传统梯田保护。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任务。
(四)加快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9万亩,配套完善灌排工程体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内容,强化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鼓励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分类分区推进沟渠整治,加快修复灾毁农田及灌排设施,推广农田设施灾损保险管理模式。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推进盐碱地改造利用。
(五)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建设福建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国家东南沿海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中心。推进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提升全省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水平,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双百”计划。深化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工作机制,推进科技村落、科技小站、科技小院等建设。
(六)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优化农业气象观测站网,构建高标准农田自动气象观测体系,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精细化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应对机制。推进大水网、大水缸、大供水、大安全“四大”工程建设,提升小流域山洪灾害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能力,完善“千库联调”平台,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构建山区沿海协调发展的福建水网。有效防治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深入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开展互花米草复萌除治和生态修复,维护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加强进境粮食、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监管,防控非洲大蜗牛等外来入侵物种。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农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推进“千个避灾点提升工程”建设,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
二、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帮扶。加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落实财政、金融、消费帮扶等政策措施,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深入开展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对象的识别认定,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实行分类管护、规范处置。开展五年过渡期总体评估,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
(八)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作用。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壮大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基础设施围绕人口配、公共服务跟着人口走,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发展。分类推进做大做强县城,强化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县乡村功能互补,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建设,合理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域格局,有序推进县域乡镇片区联建、村庄联建。强化村庄分类结果运用,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统筹建设和管护,依法有序开展村庄搬迁撤并,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设模式。
(九)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探索开展潜力地区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近就读,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探索建立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统筹城乡机构设置,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推进人口小县优化职责体系和组织架构,探索精简高效县域治理新模式。推动经济强镇扩权赋能,鼓励具备条件的片区率先开展行政区划调整。
(十)推进新时代山海协作。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大力发展“飞地经济”,打造优势互补的山海协作产业集群。推进广龙、沪明对口合作,加快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化闽宁协作,持续加大人才交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力度,建设闽宁产业孵化联盟,提升闽宁镇、闽宁乡村振兴样板村、闽宁产业园建设水平。扎实做好援疆援藏援三峡等工作。
三、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
(十一)全面开发食物资源。坚持山海田一起抓,构建粮经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巩固生猪产能,做强做优肉鸡产业,支持禽蛋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奶源生产能力建设,推进地方特色畜禽养殖产业化。扩大冬春上市优势蔬菜种植面积,大力发展夏秋高山蔬菜,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调优水果生产布局和熟期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水果。推进“三茶”统筹发展,建设生态茶园,推广新式茶饮,深挖茶文化内涵,推进茶旅融合。发展笋竹产业,规范发展林药、林菌、林蜂、林禽等林下种养,创新发展药食同源产业,打造“森林粮库”。推进粮食和大食物统计监测体系建设。
(十二)建设现代化“福海粮仓”。推进海洋渔业七个专项行动计划,建设福建特色现代海洋牧场,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新渔村。优化近岸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支持远洋渔业稳健发展。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及尾水处理“五大行动”。深化海洋渔船北斗定位、宽带卫星等终端应用,推进乡镇船舶管理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渔业船舶管理。推进福州、厦门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现代渔港和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建设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构建覆盖全省海洋经济活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上安全指挥、海洋生态保护一体化大融合“海上福建”总平台。
(十三)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开展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广高效作业机具和适合丘陵山区及特色作物生产的小型、智能机械,因地制宜提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研发制造,发展茶叶、食用菌、深远海渔业养殖等优势装备,鼓励研发首台(套)农机装备。集中连片推进老旧农业设施改造提升,建设植物工厂,加快建设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发展食用菌高层、多层、立体式集约化栽培,推广移动智慧菇房、光伏菇棚等模式。推进畜禽标准化设施化规模养殖。支持发展智慧农业,实施“农业云131”工程,推进数字农田建设,培育一批智慧农场,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
(十四)推进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做强做优临海蓝色、闽西北绿色、闽东南高优三大特色农业产业带,做好“土特产”文章。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农产品智能化、清洁化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开发休闲食品、功能食品、调味用品、保健饮品、生态食品,推行中央厨房、现代加工仓储模式,统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县城、重点乡镇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改造提升特色产业产地批发市场、田头市场,持续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和预期引导。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农文旅融合,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创新拓展乡村文旅消费场景,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介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省级以上美丽休闲乡村。
(十五)加强“福农优品”品牌建设。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评定一批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加快打造“福农优品”品牌矩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严格落实农兽药经营门店购销台账记录制度和限制使用农药实名购买制度。深化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加强动物及产品检验检疫执法监管。
(十六)积极探索海峡两岸农业融合发展新路。拓宽台湾农渔业和中小企业在闽发展路径,打造福建台湾农民创业园品牌,提升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水平。以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和推广基地为载体,引进推广一批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加快建设闽台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中心,支持闽台种业企业开展联合育种攻关和商业化育种。深化闽台基层交流,持续开展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对接活动。
(十七)深化高水平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密切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关成员国农业领域合作,培育农业国际贸易优势主体。深化“闽茶海丝行”等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作,拓展南美、中亚、中东等新兴市场。鼓励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等违法行为。加强菌草技术援外培训和推广,深化水稻、白羽肉鸡育种等领域对外合作,推动水产养殖“技术出海”,打造农业技术国际合作品牌。
(十八)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整县推进行动,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将联农带农成效作为政策扶持项目倾斜的重要依据。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推广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托管、“供销农场”等模式。加强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深化就业服务和劳务协作,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推进家政兴农行动。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和有效运转,依法纠治各类欠薪问题。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模,优先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就业。
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和美乡村
(十九)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加快补齐单村供水设施短板。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进“邻县高速通”工程、“乡镇便捷通”工程,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推行交通事故隐患点“微改造”。改善农村水路交通出行条件。加快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连锁经营布局县域市场,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废旧家电等回收利用网络。推进农村配电网建设改造升级,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做好受灾地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推动千兆光网和5G网络向乡村延伸覆盖,对偏远地区进行网络覆盖补强。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建设,完善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加快数字乡村先行区建设,开展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推动“5G+智慧农村”融合发展。
(二十)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县域高中建设和内涵提升,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规范使用。加大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积极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支持发展农村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能力,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加快建设符合农民需要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二十一)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强化乡村规划建设引导,实施乡村建设品质提升工程,围绕人居环境、村庄风貌、基础设施等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深化拓展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与黑臭水体等治理,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推动一批乡镇消除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推动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乡镇全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将村庄保洁、垃圾转运和公厕管护“打包”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
(二十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能和发展高效生态循环农业“五节一循环”等绿色发展模式。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开展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推进造林绿化。高标准推进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闽西北、闽西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开展珍贵濒危物种拯救保护行动,抢救复壮古树名木。加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河湖生态系统建设,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水土流失。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完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制。精准划定秸秆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国控点、省控点建设,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
五、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建设善治乡村
(二十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深化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包乡走村入户制度。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振兴干部能力提升计划,深化乡村振兴专题培训,办好村主干“头雁强·产业兴”专题培训班,着力解决部分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水土不服”问题。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加大对农村青年后备干部的培养培训力度,为2026年村“两委”换届做好准备,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基层监督体系,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健全村“两委”成员资格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完善村级权责清单,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及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作用,提高村民自治和乡村治理服务水平。
(二十四)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压茬推进全省乡镇(街道)建立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健全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从严管控长效机制。完善乡镇、村党群服务中心阵地建设。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基层考核。巩固“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理成果。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进一步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进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加强分类管理、统筹使用。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对村巡察,落实新时代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范。坚持过紧日子,坚决刹住超标准建设之风向基层蔓延。
(二十五)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深化拓展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循迹再奋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提质培优工程,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践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推进和睦家庭与和谐邻里建设。弘扬红色文化,传承提升八闽优秀乡土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发挥乡村慈善力量,推动乡村文明风尚养成。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实施文化惠民项目,加强乡土文化能人扶持。鼓励开展“四季村晚”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村BA”等“村”字头体育赛事,组织富有农耕农趣农味的民俗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庆祝活动。
(二十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广文明简约治丧模式,落实遗体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有关政策。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规范农村演出市场。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反对封建迷信。
(二十七)维护农村稳定安宁。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开展“蒲公英在八闽”法治宣传,培育“法律明白人”,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集镇人员密集场所防控,组建壮大农村社区警务工作团队。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防范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和帮扶。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开展“无毒乡村”守护行动。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信访接待下基层”,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协同解决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长效。
六、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厚植农村发展新动能
(二十八)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泉州洛江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承包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健全土地流转服务管理制度,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
(二十九)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集体收益分配权抵押担保试点。推动实施新一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红色美丽村庄建设两个专项。建设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盘活利用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三十)统筹推进林业、农垦、供销合作社和水价等改革。推进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完善分类经营、分区施策的森林经营制度,调整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开展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推动林业金融创新,发展林业碳汇,推广林票、森林生态运营中心等做法,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改革试点。深化农垦改革,健全完善农垦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权改革,加强取用水管理,推广运用节水灌溉技术。
(三十一)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拓展抵质押物范围,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发挥农业担保公司作用,推进担保费补助、业务风险补偿等措施,健全涉农信贷投放考核激励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实施农村地区金融信用提升工程。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及村镇银行优化重组。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完善农业再保险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
(三十二)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员、金融助理员等制度。持续实施乡村振兴人才专项,统筹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等人才队伍建设。优化调整涉农学科专业,提升涉农职业教育水平,鼓励职业学校与农业企业深度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八闽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健全评聘激励机制。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支持台湾建筑师、文创团队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打造两岸融合“师带徒”乡村振兴帮扶品牌。搭建“新农人”培育平台,引导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统筹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保持历史耐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激发乡村全面振兴动力活力。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