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原因竟是他觉得女孩与妹妹争抢过玩具

易运情情 2024-02-11 11:20:50

​湖州荆州一名即将年满12岁的男孩,将邻居家4岁女孩杀害,此案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大家关注的点是:为什么一个未满12周岁的孩子,心有这么狠毒?

大家不能理解的是:4岁女童去世了,12岁凶手居然在心理治疗。

行凶前的画面

法律到底保护了谁?说12岁是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那么,4岁的那个女孩,她成年了吗?谁来保护她呢?

一个少年杀人犯, 却要接受心理治疗,他的生命安全得到了保护, 那么,无辜被杀的小女孩,也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啊,谁为她要个公道?

想问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什么时候才能真正保护未成年受害者?

12岁的凶手,心机这么深,手段这么残忍,他知道将女孩哄骗至偏僻的菜园,无人会发现,再将女孩推下粪池致其死亡,最后还将木板盖住粪池,把踩过的地方恢复原样,就是不让找到。

即使他看到女孩的家人寻找孩子,他也若无其事地走开,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冷静得太可怕了!

女童父亲说:凶手“仅仅只是因为我的女儿和他的妹妹因为玩玩具时,有过多次的吵闹”,他就将我女儿杀害了!而且他的内心如此平静,还多次撒谎,好像跟他没关系一样。

警察带凶手回到现场指认时,他还演示如何实施犯罪的全过程,把警方都看傻眼了。

现在警方的结论是:

据刑法规定撤销此案!

该案件因涉及特殊未成年人,依照刑法未满12岁不负刑责,男孩撤案后接受心理矫正,以辅导教育代替刑事处罚。确保矫正方案科学、合适,后续需专业团队和家长等多方参与共同实施。

大家想想,被害者再也醒不过来,而凶手还在进行心理矫正治疗,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如果“未成年人是免死金牌”,法律没有更好的措施惩罚凶手,那么,后面一定会出现更多的模仿案。

法律应该修正完善,即使是未成年人也应该为自己过失的行为付出代价,如果不能执行,那么父母一方代替偿还,等他长到18岁了,再自己进去监狱,换父母出来。

毕竟,小孩出现这样的过失行为就是父母教育问题,理应承担其责,而不是什么后果都不承担,人家孩子白死了吗?

这么小,手法都这么残忍,长大了更不得了,会比这残忍得多,又是一个社会的毒瘤!

要知道,一个未满12岁的小孩故意杀害他人,比一个青壮年故意杀害他人更可怕,对社会危害更大!所以,更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凶手,哪怕未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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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运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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