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足以毁掉人生。
它扰乱秩序,影响前程,甚至让人误入歧途,沦为违法犯罪的深渊。
因此,法律严厉打击赌博行为,但仍有人因巨额利益铤而走险。
汪利娟便是其中一例。
她是个生意人,经营着一家不大不小的店铺,日子虽算不上大富大贵,但足以安稳度日。
可人心总是贪婪的,想要的总比拥有的更多。
尽管明知触犯法律,但面对快钱的诱惑,她还是踏上了这条不归路。
云南第一美女赌王的堕落史,骄奢荒淫远超想象,行为恶劣至极
从KTV到地下赌场
谈到“赌博”,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排斥和反感。
在社会大众的认知中,赌博不仅违反法律,而且极易让人沉迷,甚至毁掉一个人的人生。
然而,若仅仅以单一的负面视角去看待赌博,也未必全面。
毕竟,许多影视作品塑造了“赌神”“赌王”式的传奇人物,使赌博在某些人眼中蒙上了一层“技巧与智慧并存”的光环。
事实上,赌博的本质就是高风险博弈。
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无论是地下赌场还是网络博彩,都是非法行为。
即便是普通的牌局、麻将桌,只要赌资超出法律规定的界限,就属于恶性赌博,将受到法律制裁。
近年来,我国在整治赌博方面投入了巨大精力,严防赌博引发一系列衍生犯罪。赌博不仅涉及非法资金流动,还极易滋生暴力催收、敲诈勒索、涉黑犯罪,严重威胁社会稳定。
2015年,一名云南“女赌王”的案件震惊全国。
她不仅超越了法律允许的界限,还在赌博产业链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普通人之间的小额赌局,法律尚能容忍,但一旦涉及大规模聚众赌博,形成非法产业链,并涉及巨额资金流动,就触及了法律的底线。
她的赌场不仅金额庞大,还可能涉及非法放贷、暴力催债、洗钱等违法行为,这才引发国家重拳打击。
在法律框架内,亲友之间的小额娱乐性牌局,并不构成犯罪。
但一旦赌资超出合理范围,甚至涉及职业赌徒、赌场经营,就会被认定为非法赌博,面临刑事处罚。
这也是为何国家始终严控聚众赌博,不仅是为了维护法律权威,更是为了防止赌博引发的社会问题。
赌博,看似简单的“赢钱游戏”,实际上是一场无法回头的豪赌。而最终的赢家,往往不是赌徒,而是庄家。
提到“云南第一女赌王”汪利娟,许多人以为她是南方人,精明干练,商业头脑出众。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汪利娟籍贯山东肥城市,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人。
山东虽是经济大省,但肥城市只是泰安市下辖的一个地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一般,外出务工是许多当地人的选择。
汪利娟不甘心像大多数人一样,在小县城碌碌无为过一生。
她要赚钱,要赚快钱,赚大钱。
为了摆脱贫困,她开始寻找创业机会,最终选择与朋友合资开办KTV。
在当时,KTV还是稀缺的高端娱乐场所,消费群体以有钱人为主,利润相当可观。
尽管只有中专学历,但汪利娟精于社交,在经营过程中结识了叶成方、王荣等人,逐渐搭建了自己的关系网。
王荣,四川南充人,比汪小一岁,擅长运营娱乐场所。
叶成方,安徽宣城人,擅长资金运作和幕后操作。
2004年4月,汪利娟联合黄燚等人,在昆明市官渡区成立了昆明唐城娱乐有限公司,表面上是正当娱乐产业,实际上,她很快发现了更大的“商机”。
步步沦陷的黑金帝国
2009年5月,汪利娟与合伙人投入100余万元,在昆明官渡区宏兴大厦开设金凤朝阳演艺会。
表面上,这是一家合法的歌舞、走秀表演场所,实际上,内部暗藏赌博活动,包括投骰子、飞镖等赌博项目。
第一年,他们就赚得盆满钵满,庞大利润让汪利娟等人彻底沉迷,决定进一步扩大版图。
2010年,汪利娟决定在唐城公司旗下扩大业务,开设大金凤演艺会所。这一次,赌场规模更大,股东更多,赌资更为惊人。
仍然打着走秀、歌舞的旗号,背地里却增加了摇骰子、抓乒乓等赌博项目。
仅一年时间,非法所得高达2125万元,其中1016万元被股东分红,汪利娟个人13次分红,共计263万元。
短短几年间,赌场规模继续扩张,涉赌项目从传统赌局延伸至电子赌博,包括打三匹、斗牛、麻将、纸豹子、百家乐等。
赌场从娱乐场所延伸到棋牌俱乐部、游戏厅,整个昆明官渡区逐渐被她的赌博网络渗透。
2013年5月,汪利娟联手黄燚,在昆明官渡区宏兴大厦投资100万元,成立锦尚棋牌俱乐部。很快,这家俱乐部成为赌博利益链的重要节点。
经营不到一年,2014年2月,汪利娟等人将俱乐部转租给王荣,用于开设赌场,坐收“保护费”。
2013年10月至2014年2月,王荣、李文、叶成祥合资30万元,在昆明市官渡区鑫盛游戏室和宏兴大厦A座12楼,以游戏机为赌具开设赌场。
短短数月,他们向汪利娟交纳保护费91万元。
2014年2月至3月,王荣租用锦尚棋牌俱乐部,以麻将、纸牌为赌具进行赌博活动,仅一个月,就向汪利娟交纳38万元。
2014年4月至5月,王荣与叶成方等人合资150万元,再次租用该场地,以“斗牛”为赌局,非法所得30.99万元,汪利娟抽成12.27万元。
2014年6月至8月,叶成方伙同叶成祥,在昆明新亚洲体育城S08幢,以游戏机为赌具,开设“电子百家乐”赌博场所,期间,向汪利娟支付保护费23万元。
2014年7月,叶成方与朱仲伟等人,在昆明宏兴大厦投资100万元,开设“现场百家乐”赌场。
到9月10日,该赌场赌资累计173万元,向汪利娟交纳费用44万元。
2014年7月至10月,汪利娟伙同叶成方,在昆明新亚洲体育城S08幢阳光嘉年华一楼、官渡古镇螺峰村开设赌场,短短三个月非法所得302万元。
汪利娟从KTV到赌场,从棋牌俱乐部到游戏厅,逐步成了昆明地区最大的第一女赌王。
她通过出租场地、提供“保护”、收取抽成,不断扩展非法资金链,在短短几年间赚的盆满钵满。
狂赌十年,终究难逃法网
2004年至2014年9月案发前,汪利娟的赌博帝国疯狂扩张,短短十年间,她一口气开设了16家赌场。
赌博项目从最初的飞镖、骰子,逐步升级到打麻将、斗牛、纸豹子、百家乐等,赌场模式也更加多样化,既直接经营赌场,又将场地租赁给他人,收取场地费、保护费,轻松躺赚。
截至2014年10月26日,涉案赌资高达3272.53万元,非法所得更是突破4372万元。
这些巨额资金,除了用来维持赌场运作,最重要的用途便是买通官员,打造铜墙铁壁的保护伞。
为什么汪利娟能撑那么久?
沈家帮、湖南帮这些地下赌场组织没几年就被端掉,而汪利娟的赌场却经营十年,屹立不倒,原因无他,她早已将保护伞织得密不透风。
经营娱乐场所,最大的风险不是警察查封,而是没有“靠山”。
汪利娟深知,若想赌场长久运营,必须打点好相关部门,特别是执法系统,让监管者变成“合伙人”,为自己站台。
而公安系统,恰恰是最容易被“围猎”的部门,尤其是派出所、治安大队这些一线监管机构,掌握着娱乐场所的生杀大权。
只要掌控了这些关键人物,赌场的安全就有了保障。
2007年,汪利娟结识了“第一层保护伞”——官渡公安分局春城路派出所所长颜论彪。
当时,她在昆明官渡区关上经营一家夜总会和多家电子游戏室,生意红火,但涉赌、涉黄问题随时可能被查封。
为了确保娱乐场所的“正常”运作,她主动接近颜论彪,先是拉近关系,随后直接送钱,一步步将其变成自己的“内部保护”。
到2009年5月,汪利娟的娱乐场所已涉嫌严重的赌博、色情交易,但她根本不慌,因为她的保护伞已经牢牢建立。
每逢节假日,她都会准备几十万现金,亲自送上门,确保自己的赌场无后顾之忧。
搞定派出所所长后,汪利娟并不满足,她知道,派出所的权力有限,真正能决定大局的,是更高层的公安领导。
于是,她通过关系搭上了更大的靠山——官渡公安分局局长韩玉彪。
有了更强的后台支撑,她的胆子越来越大,赌场运营更加明目张胆,涉赌涉黄的程度远超以往。
甚至有时候她不在昆明,都会安排公司出纳,专门送现金给颜论彪,以确保自己不在时赌场依然“安全”。
为了谋求更大的权力,颜论彪甚至亲自向韩玉彪“投资”,分两次送上20万元。
很快,他就被提拔为官渡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辖区内所有娱乐场所、游戏室,都归他监管。
与此同时,韩玉彪又把春城路派出所所长的位置,以几十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贺劲松,形成了一条完整的权力交易链。
这些人,一个个都成为汪利娟的保护伞,她的赌场生意也越做越大,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巨额利益令人疯狂,权力庇护让她肆无忌惮。
汪利娟早已被金钱蒙蔽了双眼,根本不在乎法律底线的存在。
赌场利润滚滚而来,她不满足于传统赌局,又涉足赌博游戏机产业,不断扩张自己的黑色财路。
与此同时,她的保护伞依旧牢不可破。官渡公安分局局长韩玉彪不仅自己受贿,还不断巩固“利益联盟”。
他时常召集辖区派出所领导干部,与娱乐场所老板们聚餐,话里话外暗示大家“照顾”这些老板的生意。赌场和娱乐场所背后的黑色交易,已经形成一张严密的利益网。
汪利娟的赌场运营模式也很“精明”,她不需要养一群黑社会打手,而是依靠内部关系网确保安全,这样既减少了暴力冲突,也降低了外界的关注度。
然而,再隐秘的犯罪,也终究有曝光的一天。
2012年9月1日,云南省公安厅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晓昊电子”涉嫌销售赌博游戏机,而这正是汪利娟旗下的产业。
警方对此高度重视,但由于涉及面广、牵连甚多,并未立即展开行动,而是秘密展开调查。
2014年8月1日,云南警方正式成立专案组,对汪利娟的赌博网络展开深入侦查。
同年10月,汪利娟被警方带走,整个赌场利益链条开始崩溃。
汪利娟的落网,不仅让赌博帝国轰然倒塌,也让多名保护伞随之倒下。
尤其是长期收受贿赂的颜论彪,在汪利娟被警方控制后,整日惶惶不安,寝食难安。
更让他焦虑的是,春城路派出所所长贺劲松被采取强制措施,这意味着他的“安全线”也被撕破了。
他很清楚,自己的事迟早会被查出来,于是决定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希望能换取从轻处理。
2015年,随着专案组的深入调查,这条盘根错节的腐败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官渡公安分局局长韩玉彪,受贿金额高达850多万元,家中藏匿大量现金。
颜论彪、贺劲松等人,因长期包庇赌场,被采取强制措施。
2015年7月20日至25日,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当天,法庭内气氛凝重。
与母亲掩面痛哭的反应不同,汪利娟刚被带入法庭时,仍然面带微笑,表情镇定。
她似乎并不相信,自己会遭受真正的重罚。
然而,随着检方宣读指控,她的神情逐渐变得凝重,最终,她再也笑不出来了。
经法院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汪利娟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云南第一女赌王”汪利娟的黑金帝国建立在腐败交易之上,但她低估了法律的威力。
参考资料:
歌舞走秀背后的赌窟曲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