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业生财有道,以法律责任,代替社会责任

子曰孟说 2024-04-07 10:23:24

国内有很多大企业,身为国企,没有有效的监控,作为国有资本投资的企业,利用公司法的有限责任,恶意拖欠中小微企业的合同款,像恒大这样涉及到国家市场经济安全的企业,ZF监管不力,给老百姓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这些大企业利用自身的资源,设计了一套规避风险的模式,作为经营单位无可厚非,合乎法律就可以,但作为社会支柱型的企业,作为国家的投资,玩俄罗斯套娃,规避责任,真是难以想象。

大企业的子公司、分公司、投资的公司左手倒右手,毕竟是一个“爹”,只要领导交办的事情解决了,就算完成了任务,一个小微民营企业的钱,又算得了什么,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一环,大企业除了带头合法经营,还应该有服务于社会的责任,以及起到表率义务,毕竟你们不是旧社会的买办企业。

现在太多的大企业,不但不合法合规经营,而且完全不顾自身的社会责任,把本该应尽的责任,抛给社会、甩给法院,给民族企业抹黑,影响府门的公信力,制造不稳定因素。

这些企业的官僚们一唱一和,把民营小企业玩弄鼓掌之中,毕竟小微企业,没有时间、能力、成本,与大公司周旋,官衙判了支付,他们都拒不执行,活活的把小企业拖死。

对于大企业的管理者来说,这些事,就是他们上班处理的普通事件,而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却是生死存亡的大事。大企业没钱就耗着,绝对不会饿死,而民营企业没钱只能等死,大企业领导们干废了企业,拍拍屁股到下一个公司任职,民企员工只能解散回家。

那些大企业控股成立的小公司,其实就是大企业的打手公司、是所谓的风险隔离公司,日常小公司没有自主权,完全被集团公司控制,一旦出了问题,这些打手公司,在法律上为集团背锅,集团公司只负责获利和名誉。

大公司,还可以把烂事推到官衙头上,表面看确属法律问题,但国企、上市公司、大型公司,不能如此行事,官衙是人民的官衙,而你们也是人民的企业。

就算是外国资本家的企业,如果知道自己下属的企业赖账,我相信,他们为了自己的脸面,也会处理的,你们作为国家的、人民的企业,不但要为了自己的脸面,还要为了市场经济的繁荣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守法是道德的底线,都不能达到,更别提社会责任了。

作为国家的重要企业,不应用法律责任免除自己的行政责任,不能把失误、错误,推给社会消化,让百姓被自己民族的企业盘剥,应竭尽所能减少负面影响,坚守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关于对于中小微企业的扶持、保护的各项规定!经是好经,可惜!被歪嘴的和尚念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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