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趣的溪流”,咱们因对柳传志相关事件的讨论而产生观点碰撞,我理解你话语中急切追寻真相的心情,但你的观点“教父如清白,干净早就去走法律程序了!还用得着你为他狡辩”,看似有理,实则存在诸多逻辑漏洞,值得细细剖析。
先从逻辑层面来讲,你这论断是典型的“诉诸无知”逻辑谬误。仅仅因为柳传志(暂以“教父”代称)没有立刻走法律程序,就推断他不清白不干净,这是站不住脚的。走法律程序与否,并不能直接等同于一个人是否清白。比如在邻里纠纷中,老张指责老李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影响通行。老李觉得自己只是暂时放置并无大碍,没有马上和老张对簿公堂。但这能说明老李真的理亏吗?也许老李只是觉得邻里之间没必要闹得太僵,想通过协商解决;又或许他在收集如何合理使用公共区域的相关规定作为证据,只是还没准备好。同理,柳传志未启动法律程序,背后可能有众多复杂因素,不能简单粗暴地得出他不清白的结论。
从现实角度看,法律诉讼是一件极为复杂且成本高昂的事情。时间成本上,一场官司短则数月,长则数年,这期间当事人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去应对各种法律流程、收集证据、出庭应诉等。经济成本也不容小觑,聘请律师、调查取证等都需要不菲的费用。而且一旦进入法律程序,个人隐私、商业机密等都可能被曝光,对个人声誉和企业运营产生难以预估的影响。以商业领域为例,A公司被B公司指责不正当竞争,如果A公司贸然起诉,可能导致双方商业往来中断,供应链受影响,股价波动等连锁反应。即便最后胜诉,损失的商业机会也难以挽回。所以,权衡利弊之下,企业或个人可能会优先选择其他解决途径,比如协商、调解等,而不是直接走法律程序。
我们都追求正义,这一点毋庸置疑。但追求正义的过程需要理性和客观,不能被简单的思维定式左右。希望你能从更全面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咱们共同探讨,让真相离我们更近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