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效应:未成年人犯罪屡见不鲜,“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谁

易运情情 2024-03-30 14:42:34

​江苏宿迁,一名15岁少年在学校附近被一位13岁男孩持刀捅死,该事件让人愤怒和悲痛!

愤怒的是凶手把自己是“未成年人”当成了免死金牌,可以为所欲为,可以嚣张跋扈对待他人的生命,因为它们知道,13岁按照法律,杀人是不判死刑的,所以,在他们眼里,它们可以带刀,可以凶残地把人当成牲口一样残杀。

悲痛的是,15岁的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是父母手心里的宝,瞬间阴阳两隔,谁能承受得起如此大的打击和伤害?

生命是平等的,凶手不判死刑,天理难容,人神共愤!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平安地成长,让他们的生命不受侵害,而不是保护施暴者在故意伤害他人时不受制裁。

现在的法律居然保护不了受害者,却保护着凶手,给它们做心理疏导,让它们在风平浪静后可以正常生活,正常学习,太无法理解了!

湖北11岁男孩将不满5岁的女孩推入粪坑,事后还对询问的民警撒谎,误导案件侦破,最后这名凶手送到武汉做心理治疗,今年就可以回家过年,与父母团聚,恢复正常的生活了,而那个被它推入粪坑的小女孩再也看不到这个世界了。

河北邯郸三名凶手提前挖坑,并约被害人前往案发地,残忍地杀被害人用铁锹铲脸、拍打,直到被害者死亡,再将他丢入深坑掩埋,事后,三名凶手还若无其事地上学,它们觉得杀一个人如此踩死一只蚂蚁一样没关系。可见,心理素质有多强大!

所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分男女,不分年龄,必须一命偿一命,不然,会有更多的未成年人效仿。

只有法律的严判才能震慑更多的未成年人犯罪,不然,社会就乱套了。

(配图与本事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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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运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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