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中国劳动保障报记者 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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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谐与否事关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关系和谐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将目光聚焦在这一话题上。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把重点放在企业 作为一家“互联网+现代物流+农产品供应链”综合性集团公司的一线管理人员,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宝信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建卫对在当地人社局指导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并从中获益有着深切感受,“2023年,在人社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我们公司成功获评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建卫结合履职调研情况,建议针对季节性用工需求较大、人员流动性较强的企业,在工时制度、社保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更具针对性的指导,“希望通过组织示范单位经验分享会、实地观摩等活动,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学习,提升自身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水平。加大物流企业座谈培训频次,定制化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课程,增加如特殊工时制度适用、竞业限制条款规范等针对性强的专题,提升企业用工合规性。” 收入分配制度是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方面。“产业工人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应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全国人大代表、一汽解放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首席技能大师鹿新弟建议完善产业工人工资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同时健全按要素分配的政策,“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为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探索对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股权激励等。” 对一线工人而言,权益保障是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和“发展力”。“公司为车间升级了防噪、除尘设备,定期组织职业病筛查,身边许多工友都说干活时心里更踏实了。”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智能物联技术高级主任工程师李海桦表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职业健康防护到位等,是工人安心工作的基础。 “权益保障不能只是‘静态保护’,还应为工人创造‘向上发展’的机会。”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海桦以广西玉柴为例,讲述了工人经过培训和考核,可以从初级工起步,一直晋升到高级技师,这种“技能增值”让大家看到希望,更愿意扎根企业长期奋斗,“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建议国家和地方人社部门、企业加快建立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每年安排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进行对应专业工种的研修交流,促进知识结构与技术创新、工艺改造、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相适应。”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争议和纠纷处理直接影响劳动关系和谐与稳定。政府相关行政部门与人民法院应在推动和提升诉源治理水平上再进一步。 “在基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的制度安排以及裁审前后衔接上,应加快推进司法民事审判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之间的裁审信息比对和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推进府院裁审标准统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总经理吴小颖建议,人民法院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判结果和相关信息应提供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查询了解,同时可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示裁审分歧点,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提升工作质效,提升劳动争议仲裁和人民法院审判的公信力。“此类机制已有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和人社部门作了有益探索,如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厦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探索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信息衔接建设路径,可实现裁审数据实时交换互通、定向匹配贯通、智能比对灵通、双向预警联通。”吴小颖说。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包括基层在内的全社会多方参与,处理问题以预防为主、调解为先。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安吉余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玉成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一些做法:组建由调解员、仲裁员、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构成的团队,整合人社、司法所、综治办等多部门力量,在乡镇综治平台设立劳动纠纷化解中心,通过协调联动、服务保障和源头治理,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当地80%以上的劳动纠纷都能就近一次性解决。“我们组建了家园卫队,定期走访企业、建筑工地。联合人社部门共同指导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督促工资按时发放,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定期举办劳动关系诊断等活动,坚持预防为主,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汪玉成介绍。 “沧州人社部门协同多部门合力,助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使我们受益匪浅。”全国人大代表、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公司副经理周培建议,持续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工会组织、企业及劳动者之间的协同合作,凝聚多方合力,共同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新业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需要更多关注 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有利于促进劳动者体面劳动和高质量充分就业。 “新就业形态是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兴工作模式,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8400万人,约占职工总数的21%,已经成为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中央常委、福建省委会主委,福建省政协副主席严可仕建议,加快新业态劳动关系立法,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从政策表达向法律概念的转化;同时出台审判指导意见,选取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政府职能部门应强化管理引导,持续探索建立多方共担的职业伤害保障机制;引导平台企业完善管理机制,支持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提升对平台算法价值权重赋值的监督能力,引导平台企业算法从盲目追求效率转为符合实际劳动安全要求与合理强度。” “当前,我国新就业群体规模庞大,包括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这些群体在促进经济增长、满足人民多样化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劳动关系认定模糊、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不足等权益保障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京东集团技术委员会主席曹鹏建议,完善民营企业用工管理制度,规范新就业群体劳动关系,建立健全新就业群体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新就业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发展规划,为民营企业和高职院校的合作搭建平台,建立社会支持体系,提升新就业群体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编辑|李嘉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