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法律类别:债权债务
问:你好,我问一下我这边拿的两个朋友的钱去投资给他们说一个月给他们百分之十利息,然后赔了,赔了以后我爱面子没有给他们说,赔了以后我又给他们说有新的项目拿了100多万陆陆续续的,但是拿了以后我感觉不合适然后没给他们说没做,每个月还是给他们百分之十的利息,想的看看有什么好的项目,这个利息的钱都是从他们的本金里面给他们的,现在没钱给他们百分之十了,做生意也没钱了,现在感觉后悔了,他们来找我说我诈骗,成立嘛?第一个朋友他给我了一共105万,给他打了65万的欠条,我每个月给他利息,给了60万了,我还他钱的话应该还他105万还是减去给他60万的利息钱?之前从他们那里拿钱的时候给他们说的有项目投资,他们才给我的,后来感觉不合适所以没投资,也没有给他们说,想的去投资别的,一直没找到新的项目,利息还是从本金里给他们的,算不算诈骗,欠条上面也没有写利息,也没有协议书,只是本金的欠条。
六盘水债权债务律师朱星律师解答:这种情况算不上诈骗,只属于一般的经济纠纷,具体有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以105万本金为基数,按照利率36%计算已经支付的利息,超出部分抵扣本金;另一种就是按照第一种方法计算立借条前的本息,按照借条金额计算后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