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委会于7月18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份澄清声明。声明指出,经与农夫山泉代表深入交流后,消委会确认某款产品既非天然矿泉水,也非纯净水,而是属于饮用天然水。该公司所采用的标准则是其生产地——内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鉴于此,消委会决定将该产品改列为一独立类别的饮用天然水,并对其进行重新评分。
消委会从消费者角度出发,通过测试结果的TDS值(总溶解固体)发现,该产品的口味相对一般天然矿泉水来说较为淡,与一般纯净水相比则较浓。此外,在溴酸盐方面,消委会参考欧盟饮用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为每公升10微克而得出结论。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规定,该产品的溴酸盐检出量每公升3微克,符合「饮用水」准则范围并远低于规定的限值,因此可以被安全饮用。重新评分后,该产品的整体表现由4.5星调整至5星。
此项澄清声明强调了消委会对产品标准和质量的关注,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饮用水时加以谨慎。对于农夫山泉的声明,还需持续关注消费者对于饮用水安全和产品准确标识的关切,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