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样的理由能让一女子组织起高达7000多人的聚众淫乱?而被逮捕过后高呼:我们是性自由!不是被强迫,也没有利益交易,拍的也都是自己,我们有什么罪?
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沦丧?能让这女子说出这话的原因又是什么?这背后是否有所隐情?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件摘要·】——》
案件的主人公之一,高某,高女士是出生于内蒙古,她的父母在当地也是颇有名气的牧民商人,高女士也是生活在比较富裕的家庭。
按理说,高女士出生在这种家庭环境下的教育下是不太可能发生这种事情的,到底是怎样的原因导致她的思想变化呢?
原来,虽然高女士的家庭比较富裕,但是高女士的父母是经商,需要常年在外面奔波,为了给高女士更好的生活条件,就将高女士送往了寄托式贵族学院。
从而忽视了对高女士的教导,导致高女士从小缺爱,更加的叛逆,缺乏安全感,形成的自我保护模式就成了我行我素,行事张扬。
在慢慢的成长过程中,高女士逐渐到了情窍初开的阶段了,由于父母的奔波,也没有注重教育高女士情感知识,高女士也并没有告知父母这块事情。
可能高女士觉得,即使告诉了父母,父母可能也不会理解,就任由这个下去,可是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一举动就为高女士以后的事情埋下了一粒种子。
高女士本就是性情张扬,且胆大妄为,喜欢尝试新鲜事物。再加上高女士本身就对男女之事非常好奇,于是就对自己的男友说出了此想法。然后作为一个正常的发育男人来说,高女士都已经如此主动了,那他在推脱就显得很矫情了。
事情自然而然就发生了,偷尝禁果后的高女士表示非常享受这种感觉。一段时间后,高女士发现这种快感并不能很满足于她,甚至沉迷于各种感官刺激的尝试与体验。竟慢慢生出了与多人交流的想法!
高女士觉得,在如今的生活发展下,新时代的女人的身体是自己的,自己想怎样就怎样,他人无权干涉自己。于是便开始劝说起自己的男友。
然而,正常的男同胞怎么可能会同意如此荒谬的事情。在高女士多次劝说下,他实在不能理解高女士的作为,他也曾劝说过高女士,无果,无奈只能提出分手。
在高女士的男友提出分手后,她并没有因此知迷途返,反而感觉没有了束缚,她更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她觉得,这天下这么大肯定有能和我有一样的想法的人,于是她开始触碰更加黑暗、更加堕落的事物。慢慢踏寻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某一天,高女士在平台上分享她的事情以及感受,她非常渴望能找到一个能理解她,支持她的男人。但确是天下之大,什么人没有啊?很快高女士就通过了社交平台认识了孙某。
孙某也是我们案发的主人公之一,他和高女士一样也是来自于内蒙古扎赉特旗的一位富家公子,也是成长于牧民商人的家庭。在这种优越环境的生长过程中,父母对孙某也是非常的溺爱。
父母从未要求过他做什么,也没有很多过多的教育,导致他都不会做什么正事,整日无所事事,身边结交的也是一群狐朋狗友,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去寻求不一样刺激,做事也从未想过后果。
但日复一日,孙某逐渐觉得这日子过得很枯燥乏味,想追寻更加刺激来增添生活的乐趣,因此就有了更加胆大的想法!
这天孙某和往常一样玩着社交平台,偶然发现了高女士的发布的内容,感觉高女士和其他人都很不一样,后通过社交平台聊着就感觉彼此就好像知己一样,两人当即就一拍即合。
后又要了联系方式,约着见面。在面对面交流中高女士被孙某深深吸引,两人又喝了点酒,在酒精促进下高女士又对孙某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感,于是就有了更加深入交流。
然而好景不长,激情慢慢退却,高女士再次对生活感觉到了平淡。或许是孙某察觉出高女士对这种状态不满,又或许是孙某也有这种想法。于是像高女士提出了不如尝试更加刺激的事情?
就在高女士不以为然的时候,孙某还是对高女士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然而没想到孙某的提议刚好提到了高女士心里去了,再次点燃了高女士的内心欲望。
就在这当天晚上,孙某就约高女士在一家酒吧见面,并且带来了三个年轻陌生男子。在这种纸迷金醉的环境下很快就熟络了起来,更是在酒精的促进下刺激了荷尔蒙。
随后就提议一起去酒店,在酒店房间中,高女士对这种新鲜的事物异常的兴奋及刺激,甚至享受。就是这次的体验感,让高女士从此陷入了她从未体验过的荒淫和快感,并沉迷于其中。
事后的孙某发现他并不满足于此,他想肯定还有很多人都拥有和他一样的想法的人。于是更加大胆的提出了不如我们建立一个群?让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交流分享?
高女士一听,非常赞同孙某的想法,再加上自己本身也有点这个想法,就和孙某一起创建了此群。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从才开始的小心聊天内容,到最后各种不堪视频的流露出。这让孙某更加无法按耐不住自己的想法。
和高女士商议不如我们每次也录完整的视频?也是这一举动,让他们陷入了更加无法自拔的深渊!
在2014年8月的时候孙某叫上他的好友高某并邀请了高女士到音德尔镇的某一宾馆进行深入交流,并且全程录像保存视频并上传,然而这一举动却让警方发现一丝蛛丝马迹。
随后在2014年的9月份,孙某想举办一场活动,由于是第一次孙某并没有经验,最后只邀请了陈某、高某、高女士一起来到了孙某的家中。三人与高女士都进行了深入交流,且整晚都非常愉快。
在第二天早上的时候,陈某与高某再次与高女士发生了其关系,孙某得到了他们的同意将这一切都记录了下来并发入群中探讨。
在之后的时间中,孙某多次组织了其活动,高女士更是乐在其中的参与中,并将其过程内容都拍摄了下来,并供群中人探讨,引发更多的人前来参与活动。
然而他们这种日子总是短暂的,这么一个大的规模不可能不会引起警方的关注,在2014年11月的时候,警方这边接到有人举报决定展开突袭检查。
当天,孙某、陈某、高某、张某、黄某、高女士等人被刑事拘留下,警方开始展开深入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他们发现了这个涉嫌组织聚众淫乱、传播淫秽影像的犯罪团伙的更多细节。
然而高女士对自己的行为毫不知情,当警察抓捕他们时,她感到非常不解并提出抗议。
她认为性爱是自由的,她与任何人发生关系与警察无关。她还辩称自己拍摄的录像并未出售,不明白为什么会触犯法律。
而孙某、陈某、高某、张某、黄某以及其他群成员,纷纷被传唤至警局接受询问。
面对警方的盘问,他们逐渐交代了他们在群内的行为和活动。孙某更是承认自己是这个群的创建者,然后与陈某、高女士商量,共同建立了这个群,以寻求更多的刺激和快感。
经调查,整个团伙的行为被完整地记录下来,案发前,群内分享的淫秽视频多达35个,淫秽图片高达161张,其中绝大多数都是真实的视频和照片。也为他们的无知感到后悔。
根据扎赉特旗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被告人孙某、陈某、高女士、高甲因多次聚众淫乱被认定危害社会管理秩序,构成了聚众淫乱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
公诉机关对他们的指控成立。同时,被告人张某被认定组织四人进行淫乱活动,构成聚众淫乱罪。公诉机关对他的指控也成立。
然而,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并没有组织、策划、指挥三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也没有多次参加,所以不构成聚众淫乱罪。
公诉机关对他犯聚众淫乱罪的指控不能成立。被告人黄某属于共同故意犯罪。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并提出了辩护意见,但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支持。
老彭
只能说这个女人太蠢,你悄悄的玩,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肯定没人管你,可是你录像上传,那就违法了
评论可能会被删除
你就编故事吧,最好用你自己名字编,这样没有法律责任
小蘇蘇
妈的,孔夫子都能给气活了,
月下vampire
来了来了,大家都很好,不好的是我,然后问我对于这种行为的感受?心理测试而且是长期的,然后伴有疑似GPT类精神管制药品?就是为了不让我活好?[得瑟]
名扬天下 回复 08-17 06:09
微信多少
赵三枪 回复 08-17 07:34
深入交流交流
宁静致远
阿拉善有个女的搞7p
有条疯狗在咬我啊 回复 08-16 23:15
叫什么名字?
神初
[得瑟]别人怎么玩挡住你事了吗?真的多事
用户10xxx21
欲望无法自控可以考虑物理阉割!
w梦雅dbq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