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王一淳,实名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
近日,一则“导演举报影视公司偷税漏税”的新闻,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因为这个影视公司,是欢喜传媒,是一个明星和导演阵容十分强大的公司,是被誉为“中国电影之父”的董平和大导演徐峥、宁浩等人创办的。
这个业内大鳄,包括徐峥、宁浩、陈可辛、王家卫、顾长卫、张艺谋等大导演都是这个公司的股东,《我不是药神》、《囧妈》、《让子弹飞》、《西游降魔篇》、《夺冠》等知名电影都有欢喜传媒的身影。
而王一淳,只是一个小导演。
在去年综艺《导演请指教》中有了出色的表现,当时她导演的短片《音乐之声》,以人性化的角度讲述蟑螂一家三口的生活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是什么逼得小导演实名举报行业大鳄?
事件是这样的。
2019年女导演与欢喜公司合作,双方约定欢喜出资,她出面成立公司承制电影《绑架毛乎乎》的制作。
2020年5月,欢喜向静深影业打了551万元的制作费。但1个月后,欢喜却告知王一淳说停止制作,并把她告上法庭。
最终,王一淳的静深影业被判定返还账户余额454万,还要倒赔129万。
不但如此,她还被税务部门告知需另外缴近百万的税,因为欢喜传媒并没有冲红之前的发票。
白干了1年,付出了汗水,付出了精力,没有拿到一分钱,还要倒赔100多万,导演王一淳当然不干了。
或许是受到了唐山举报事件热度的刺激,她在个人社交平台公开实名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并@了税务部门。
欢喜传媒随后回应:王一淳在抹黑自己,解释之所以暂停项目是因为女导演不按合同约定,把钱转入自己私人工作室账户;并且强硬表示,如果觉得不公平,完全可以起诉,一切以法院判断为准。
王一淳则辩解,所谓的私人账户是在欢喜的授意下开设的,但她拿不出相应的证据。
双方各执一词,有来有往,这瓜也就越来越有意思了!
仔细分析这个事,首先先看下欢喜为什么能赢了撤资的官司。
从判决书上来看,焦点是女导演拍摄过程中需用钱必须打申请,静深公司擅自动用共管账户构成了违约。
也就是说,导演即使买瓶水也要打申请走财务流程,这就造成了导演很容易违约。
她要想避免这个坑,最好的方法是:只签导演费的雇佣合同,其他的都让资方自己去解决,他们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关我什么事。
而事实上她为了自己的作品能问世,包揽了大部分杂事,包括她说的是在欢喜授意的情况下转账转账私人账户,是为了剧组支付一些没有发票的小额款项。
这样看来,欢喜传媒在项目开始之初,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第二、欢喜传媒到底有没有“虚假抵扣”,偷税漏税?
通过这件纠纷,说欢喜传媒漏税,个人认为还是站不住脚的。
女导演实名举报,其目的也是为了催促对方尽快开发票冲红。她在15日再次发文,督促对方赶快开拍冲红,不然她要卖房抵债了。
欢喜赢了官司,收到了钱,自然应该开发票给导演冲红,只是双方对于金额产生了争议,就还没有开,而不是不开。
这也给欢喜有了“欢迎来查”的底气。
如果需要开却不开,那就是漏税;但如果开了发票给导演冲红了,然后反诉导演诽谤的话,那时候女导演就不是卖房子能解决的了,不知道她该怎么收场?
我是再也不想卖房子的南方的宝宝,欢迎点赞关注,咱们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