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件事引起了网上的热议。
关于吉林省振林村村民黄德义私自搭建浮桥的事。
因为私自搭建浮桥,黄德义一家已经被判刑。按照黄德义本人的说法,他全家的生活已经完全被打乱。
这事是怎么回事呢?
事件并不复杂。在2014年的时候,黄德义和他的亲戚朋友一起搭建了一个桥,这个桥是由13条铁皮船焊接而成的,总花费超过13万元。
由于这条桥的存在,方便了村民,大大缩减了村民的过河时间。据称,没有这个桥,要到河对岸种地,要绕行70公里左右,开四轮花费三个小时,有了这个桥,只要十几分钟。
根据有关媒体的报道以及相关网友的留言,这个桥确实方便了他们的生活。没这个桥的时候以及这个桥被拆除后,都有人溺亡过。
这条桥不只是方便到河对岸种地,村民有急事要到河对岸,走这个桥也十分方便。不少当地人都对这个桥的搭建赞不绝口。
那黄德义做这个事,既然得到了村民们一致的赞同,为何还被判刑了呢?
由于黄德义所建的这个桥没有审批的手续,并且他在建好桥后,根据过桥的村民人数以及车辆的大小收取相关的费用,也不多,一块到十块钱不等,没有特别的规定,如果是认识的人就不用交钱,可以过桥。
如此一来,黄德义就涉嫌违法。其一,私自搭建桥,没有审批手续;其二,搭桥后私自收钱。
著名刑事法律专家罗翔对此事给予了最新评论。罗翔称,这位村民私自造这个桥,只有一种可能性才能被判刑事处罚:强拿硬要。
意思就是,谁要过桥必须给钱,这样就犯法。但在罗翔看来,这个建桥的村民不存在强拿硬要。根据多家媒体的报道以及知情的村民透露,这个桥的收费是自愿收费。
过这个桥给钱最多的是村民李某某,他掏了2万多块钱,法院判黄德义将这2万多块钱归还给李某某,李某某认为这个桥确实方便了他的生活,自愿将2万多块钱又归还给了黄德义。
如果以上的说法是属实的话,那么很明显,这个过桥缴费属于自愿给钱,并不属于强拿硬要。
罗翔老师称,自愿缴费,何罪之有?
罗强老师进一步表示,即使认为私自剑桥属于违法行为,但其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只有行政处罚,没有刑事责任。
罗翔老师的观点主要集中在,黄德义建桥后收费行为并没有强制性收取,而是属于村民自愿缴纳,这样的话就没有罪过,否则像直播打赏、文章打赏等各类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众所周知,罗翔老师是较为知名的刑事法律专家,这一点毋庸置疑,他具有非常深厚的法律根基以及广阔的法律知识。
但不得不说,罗翔老师再一次被“打脸”,他的这种判断和官方给的结果恰好相反。法院的判决确实认为黄德义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罗翔老师的自我判断和官方的判决结果相反,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上次轰动全国的高铁打人案件同样如此。因一个熊孩子踢一个女性乘客的座椅后背,这位女性乘客站起来批评这个熊孩子,接着她就和孩子的家长相互争吵了起来,而且还动了手。
这件事官方最终给的结果是互殴。
但罗翔老师认为,女孩被打,然后她还击,这属于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这样的行为不可能违法。
上次的事件虽然已经被“打脸”,但罗翔老师这次又站出来说出自我的看法,这种精神值得让人点赞。他敢于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面对自己的内心,试问,有多少人能做到呢?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真正的勇敢者并不是在顺境中所能看出来,而是在充满着凶险和危境之中,依然能挺身而出,不顾危险,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勇敢者。
罗翔老师称得上是真正的勇敢者。
所以说现在看罗老师眼中没有了光芒是有原因的,你看他早期的视频照片,那可是炯炯有神的。现在我只能看到一丝无奈。也许是我肤浅吧。
罗老师,你认为有用?我们大部分人认为都没用!轻判官,重判民这是潜规则!!上亿的工程,你他娘的13w搞定。啥都没得捞,算了,让你们绕多几十公里吧[抠鼻]
律师对法律条款的自我理解都是一厢情愿,最终还是法官说了算[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只能说罗老师心中有老百姓,他看到的黑暗和无奈是我们不能想象的,还能够坚持下去,他的内心是强大的。谭警官可能还在和苦难作斗争。
支持罗翔,
法官就一定是对的吗?那些上诉成功的案例还少吗?
好好说话会死吗?用这种恶心的标题[得瑟][得瑟]
罗翔就算说的完全正确有啥用,中国的律师都要面对现实那就是:法官可以不采纳[笑着哭]
法院判的就是正确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何来冤假错案?[汗][流鼻涕]
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法官[笑着哭]
马上罗翔也要累了,再也不管世间事了,黑暗是永恒的
杀人放火金腰带 修桥铺路无尸骸
扯淡了,自从他支持取消对罪犯家属政审,就知道他也是“有弱点”的人,不是“神”!
官方修了桥,如果收费肯定是不交钱不让过。
打的是谁的脸,大家都清楚,隔着强行洗,反而起反作用。
人家并没有接触这些案件详细资料。另外就是地方法官给瞎搞这是他能控制的吗?
张三说的是正常的法律[得瑟]
罗老师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自己德不配位但是在我看来不是德不配位是权不配位
队伍中有坏人...
我还是支持罗老师!
罗翔也曾说过,如果不知道怎么定什么罪就用寻事滋事罪。反正一条寻事滋事就能吃通天下。
我怀疑你的标题是带[doge]保护的友军。你是支持罗翔的,你是在批判当今现状。是不是啊,作者?
小便你绝对是那个法官雇的
你把1亿多的工程搞成13万,不搞你搞谁
以后别用先抑后扬,没事少做标题党
我觉得罗老师说的有道理
罗翔老师是我们耒阳人的骄傲
再懂法碰到流氓审判也白搭
罗老师不是对法律失望,而是对执行法律的体系或者部门失望了
判断题来了,只要出现“私自”、“违规”、”未经允许”全选错就对了,你就能“考试”考高分。
我来直播,我化了话筒钱,服装钱,电费,房费等等 打赏是自愿的 又没让必须打赏。如果说我违规直播,封号小惩罚一下。虽说内容不一样,但是道理是一模一样滴
正义之神!
实事求是的法律专家。我们支持你。要是能帮我拿回我我的工资.就更完美了
当事法官是个假法官,冒名顶替的,三年前就有人去举报了,
修桥铺路自古以来都是善举,也没有强制收取过路费。这个事判的有背民心了。
这样的人太少了,是极少数极个别的。
你们有多少人还会想着“来世还做华夏人”[笑着哭]
正义为什么天天迟到 长此以往正义会不会被开除
罗老师说了,他普法不是给你普法,是给执法者,同样的一条法律,不同的法官就能给出不一样的处罚
法律一条,判官千万个,就有千万条法律
我们的法律条文是有弹性的,具体的解释权在法官手里。
自愿出钱出力修桥建路也是一种罪过[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所以 所谓的“现代法学” 是可以很主观 可以没有统一标准的 同样的案件 不同的律师或法官参与 是会有不同的结果的 完全不及刘邦的“杀人者死 伤人及盗抵罪”来的干脆利落 又震慑宵小 到底是凭什么说先进的
官方说的话还能相信吗,学生失踪100多天在距离学校几百米,被千人搜索过几遍的地方找到,说是自杀!学生食堂吃出鼠头硬逼学生说是鸭脖!见义勇为被退学,学校霸凌却保送!你说这个官方还能相信吗,还可以相信吗!
这才是人民拥护的专家。
判断错了,但不代表不是民心所向
关键在于是否强拿强要,反正觉得自愿给2万过桥费的说法不靠谱
我们农村自费修路会不会犯法,
罗老师入选人大,我投一票!
村民法治意识淡薄,建议批评教育记大过!
罗祥虽然厉害但是也要基于事实上的证据,通过网络云辩论失误很正常,毕竟网上东西真假难辨。所谓的村民自愿交钱是谁说的?出自哪里,都是人云亦云,有人交了两万块,如果不是硬收的那谁会交呢?这种人就是以前的村匪路霸,除了自己村人,其他外地司机都要交钱,这种人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就判的好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宋·张载】
眼里没有光了吗?纵使是“法外狂徒”也有被沉重的现实压弯腰的时候!但我信,即使没有了光,你心中的那团火不会熄;即使被压弯了腰,你的意志永不会垮!
这个瓜很大,这个法官冒名上大学
你这逻辑错误,是先判了刑,罗老师再反驳法院判决,现在提交到上级法院的判罚,还没出结果。
真正的英雄无用武之地!!憋屈的罗翔老师[笑着哭]人间正道是沧桑啊!古人诚不欺余[笑着哭]
这就是超常发挥,把敲锤子的那个人也送进去[抠鼻]
所以他们两个之间,有一个是不懂法的[笑着哭]
高速不收费?
[得瑟]。管你绕行多远。没有公章。老天爷来了也不行。
不是说主审的是冒名顶替上的大学吗?
当法律不在公正,,,,按这个说法直播打赏犯法
刚刷到视頻是被人举报的,一个眼睛红的人,记者问它收取它多少次钱,这牲口说没几次,三年了[笑着哭]
13万造出一座桥来,人家13万连买桥面的钢板都不够更别说其他了[得瑟],这不抓你抓谁!
不出意外,这又收钱了啊[得瑟][得瑟][得瑟]
冒充别人高考不知道有没有罪????
一切最终解释权归本组织所有!纯粹浪费口舌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本来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工程,你13万就解决了!这不耽误人家赚钱么?
其实我更喜欢法师的解释,他会把所有条件都列出来之后才开始给大家分析。本来我也觉得没罪,可看完法师给出的证据,我觉得建桥那人的确是犯罪了,但一家18口都有罪是过了
罗翔要是在国外他一定会成为世界著名律师 可惜他生活在国内 比谁都清醒 却又无可奈何
人民的利益 瞎扯淡
是官方先判定互殴,罗老师再表达不同见解的;是先有官方给判刑,罗老师再出来说的。作者很坏[无奈吐舌]
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毛线……人家也只是从当时得到的一些信息,以这些为前提说的……如果前提都是错的,当然判断也不存在……打脸一说怎么来……
都已经再审立案了你还在这儿逼逼叨
一个善良的人经历太多社会的阴暗,而自己又无能为力。没有强大的心理能力极有可能抑郁
瞎带节奏,人家是后来评论的[汗]
这不是打脸,他讲的是法律,人家讲的是权力
法律是维护啥的?了解一下就好理解了[笑着哭]
罗老师现在主讲哲学了[笑着哭][笑着哭]
罗翔是站在法治社会的角度来进行评定,结果没想到这句话只是个空喊的口号而已[呲牙笑]
我最近很喜欢一句话!当上流社会做最下流的事
人家的判断是有前提条件的,事情的实际情况可能和网络传说有出入,结果不一样正常!人总是说对自己有利的,回避对自己不利的
我建桥,我自己方便,其它不乐意的人或车干嘛也要过这座桥啊,就当这座桥不存在,以前该怎么绕就怎么绕着走呗
罗翔是根据网上的信息进行判断呢,信息是假的当然做不了正确的判断[得瑟]跟能力没关系
罗老师出下手,该把举报人.原告.和这叛贼都送进去了!
桥是他修的,但地不是他的,收钱这个行为越线了,他没有收钱的权力,寻衅滋事不合适,这应该是非法营收非法占地
小编,你用这种标题当心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抠鼻]
[吃瓜]我和广大网友 和江协学局长 仔细比对 之后的结论也是相反的
要看最终解释权归谁了。
罗老师面对这些显得苍白无力。可是他是站在人民的角度的啊!
罗老师也是根据他了解的情况做出判断吧,要是了解全部呢
教搜、律师和法官的区别,不在于谁说的对,而在于谁说了算
打脸?谁打谁的脸老百姓心里不清楚?呵呵
你看过罗老师完整是视频吗?罗老师说的是基于当前媒体所报道的情况不用担刑责,但你看判决书中的证据和报道的可不一样
修订法律的人没有使用法律的人有解释权,这tm就离谱了
跟官方相反那就对了,官方的东西你懂的[笑着哭]
首先法律不是天生地长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是所谓的不能触碰的,他是一群人,一个团体,一个国家,大家聚到一起的行为准则,服务大众的,如果这个法律有碍大众那么就不应该实行。
希望罗翔老师少对这种实事发言,小心异地执法,前些年好几起啊
罗翔说的是对的,不是强收就不该判刑。判罚也是对的,因为他就是强收的。现在网上流传的版本有个巨大的漏洞,没有桥的时候步行70公里去种地,这可能吗?这现实吗。合着新中国成立70年就没人去架个桥?步行70公里要12个小时,这怎么种地?动点脑子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