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西某地一普通凶杀案经调查,牵出一警察隐藏的巨额财富。事件背后真相令人惊讶,具体情况尚待深入探究。
【案情简介】
小王在国外读书时常与父母通话,但近日多日未联系上,父母电话均不通。他心生不安,随即致电舅舅,请其前往家中查看。
舅舅接电话后赴至姐姐姐夫新居,发现门未锁,遂轻声询问:“姐姐,在家否?我进来了。”
无人应答,他推门而入,见姐姐与姐夫倒在血泊中。他迅速拨打报警电话。
警察迅速抵达现场,查明男性死者王建雄为当地交警中队队长,女性死者为其妻韩慧芳,系公安分局信访办干警。
王建雄身中多刀,面部尤甚,达七八处;韩慧芳面部缠胶带,鼻孔被堵,窒息而亡。家中显见翻找痕迹,保险柜门大开。
警察夫妇家中遭残忍杀害,案件受当地警方高度,领导要求速破,警方随即全力侦查。
王建雄所住小区当时未完工,缺乏安保及配套设施,门口保安不起作用,工人频繁出入,导致警方难以确定凶手身份。
社会舆论持续升温,警方办案压力骤增。专案组连续昼夜排查走访,终发现王建斌名下银行卡被取钱线索。
警方迅速调取周边监控,发现嫌疑人身影出现在王建雄家附近ATM机前摄像头中,该男子着女士棉衣,全身包裹严实,从卡中取走175万元。
警方通过监控追踪,迅速在酒店抓获凶手韩泽荣及其同伙。韩泽荣未多狡辩,随即坦白了杀害王建雄夫妇的罪行。
韩泽荣供述,因三百元赌债杀害王建雄夫妇。他自幼家境贫寒,后来成为上门女婿。
他嗜赌,于赌桌结识王建雄。某日共赌,韩泽荣输给王建雄三百元,却因拮据无法支付赌资。
王建斌嘲讽道:“身为上门女婿,你连三百块都拿不出,真是可笑。”
韩泽荣闻言羞愧难当,王建斌却未罢休,对在场众人继续嘲讽:“身为上门女婿,理应在家侍奉妻眷与岳父母,你怎敢外出消遣。”
韩泽荣闻此脸色骤变,坐立不安,随即向王建斌撂下狠话,便匆匆离去。
韩泽荣自尊心强,王建斌当众羞辱他,令他难以接受。
韩泽荣闻王建雄家境富裕,三子女皆留学美国,遂心生恶念,欲对王建雄实施报复。
韩泽荣联络了两位挚友,分享了一个迅速致富的途径,两位挚友听完他的计划后,决定共同参与。
韩泽荣与两同伙在王建斌家附近长时间蹲守观察,精心策划后,于11月10日晚寻得作案时机。
案发当夜,三人借夜色掩护,悄然进入王建雄别墅内。
韩泽荣等人控制王建雄夫妇后,要求王建雄透露银行卡密码,王建雄拒绝。为泄愤,韩泽荣在王建雄面部捅刺七八刀。
韩慧芳惊恐万分,透露了家中银行卡密码。然而,韩泽荣及其两名同伴未放过王建斌妻,仍用胶带和棉球堵其口鼻,致韩慧芳窒息死亡。
警方侦查案件之际,有关王建雄家产的传言四起。据传他身价亿万,拥有多辆豪车,且家中有三名子女,均在美国接受教育。
众人质疑:王建斌与韩慧芳夫妇均为警察,月薪仅两三千,难以仅凭工资攒够175万,推测其或利用警察职权谋取非法收益。
身为公职人员若超生,显然违背了计划生育政策,此行为已构成违规。
此类传言言之凿凿,迅速成为当地居民热议话题,饭后茶余纷纷讨论,对当地警察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调查后发现,王建雄银行卡的175万仅是财产冰山一角,他在北京拥有多套房产及豪车,且已将三个孩子送往美国接受教育。
这笔资金的来源究竟是什么?
凭借此关系,王建雄迅速成为交警。但因学历限制,晋升至中队长后,他难以继续提升。
王建雄对月薪两千不满,遂利用职权谋私利,如开罚单时收取低于规定金额,将差额罚款私自占为己有。
王建雄不满足于灰色收入,遂用其创办炼铁厂。他凭借手中权力,执勤时无故拦截运煤运钢火车,以各种借口让司机将部分货物卸至其厂。
时间一长,常行此线的司机皆熟识王建雄,却无可奈何,为求方便,他们每年会主动赠予王建雄一些煤炭或钢铁。
王建雄的钢铁厂长期囤积非法所得煤炭与钢铁,市价上扬时便抛售获利。煤炭紧俏期,他存货依旧充裕。转让钢铁厂时,其资产已过亿。
王建雄赚钱后,继续投资发展迅猛的互联网与生物行业,同时借贷给他人并收取高息。因其警察身份,很少有人敢违约不还,确保了他的资金回收。
王建雄具备高超的敛财能力,因此其拥有巨额家产并不令人意外。
【以案释法】
【一、韩泽荣等人构成什么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公私财物,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及罚金;情节严重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一)实施进入他人住宅进行抢劫的行为。
(二)于公共汽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实施抢劫行为。
(三)对金融机构实施抢劫行为的。
(四)实施多次抢劫行为,或抢劫数额巨大的财物。
(五)实施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
(六)假扮军警人员进行抢劫活动。
(七)使用枪支实施抢劫行为。
(八)抢夺军用物资,或非法占有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物资。
最高法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财预谋杀人,或在劫财中为制服反抗而故意杀人,均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抢劫后,为消除证据故意杀人,应定为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并实施数罪并罚。
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公私财物。构成要件包括: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及人身权。
本罪客观表现为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或其他方式,在现场直接强行夺取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的实行行为由方法行为与目的行为复合而成。方法行为包括暴力、胁迫等,旨在获取财物;目的行为则是当场夺取或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但《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者犯抢劫罪,亦须承担刑事责任。
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旨在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本案中,韩泽荣等三人构成入户抢劫,王建雄则因预谋杀人以劫取财物,被定为抢劫罪,并依据加重情节进行处罚。
韩慧芳已向韩泽荣三人透露银行卡密码,但他们为灭口仍残忍杀害韩慧芳。依据相关条文,韩泽荣三人应以抢劫罪及故意杀人罪论处。
想象竞合时,最终应以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论处,并执行数罪并罚的原则。
【二、王建雄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贪污罪。受委托管理国有财产人员同罪。勾结前款人员贪污者,以共犯论处。
本案中,王建雄身为交警,滥用职权,将应归国有的罚款私自占有,该行为符合贪污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归个人,均视为受贿罪。
王建雄利用交警职权,向货车司机索要运输货物,并违法接受司机赠送的煤炭、钢铁等财物,其行为满足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指出,国家机关人员滥用职权或失职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重大损失,处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有期徒刑;其他规定从其规定。
王建雄身为交警,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肆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其行为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王建雄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足放高利贷、赌博,违反计划生育超生,并擅自送子女出国,这些行为均违反了法律规定。
【结语】
王建雄身为警察,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严重损害警察形象,缺乏职业操守,是警察队伍中的耻辱。
王建雄虽犯下重罪,然人已逝世,无法再追责。但其行为仍为自己及子女招致了长久的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