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期的决定》和《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条例》有关情况。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12日在哈尔滨召开。
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哈尔滨新区管委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就《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条例》出台背景、立法过程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来源:东北网
记者:王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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