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解放前湖南辰溪妓院情况吗

幻丝说历史啊 2024-10-21 18:13:35

【编者按】妓院即乐户(俗称堂班、院行、勾栏),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宫廷中始有此设置,官府遣吏强选民家良女入宫,专供君主王侯玩乐。衍至明清,乃流入民间,通都、大邑、商埠,均有妓院。

民国时期的街头娼妓

在封建社会,人们常把娼,妓混为一谈,其实,娼与妓是有区别的,娼,专指经营卖淫行业的人,即俗称所谓的"龟公"、"龟婆"之类。娼属下九流:即优 、娼、皂、卒、批(修脚甲)、捶(骨)、奴(包括门房)、蛋(艇户)、剃(理发)。又称"贱民",与中九流之医、卜、屋、相、丹青等有别。下九流的后三代子孙,在封建社会,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而中九流则可应试科举。妓,专指被迫出卖肉体的妇女,其后裔可应科举考试。

民国时期,上海娼妓(十美图)

解放前湖南辰溪妓院情况

1935年春,湘黔公路通车,辰溪地处要冲,军旅、商贾,纷纷云集,各行各业,日趋繁荣,妓院也应运而生。随着时间的推进,人口的增多,妓女由三十多人剧增到两百余。1939年4月,县城首遭日机轰炸,街道、妓院毁于火,仅妓女就死伤三十余人;1941年春节的第一天,市民误以日机临空,人群争先恐后,涌向今胜利公园后面洞湾的防空洞,妓女又被挤,压死十数人。

图为清朝末年妓女与洋人

此后,不少妓女,有的从良,有的回籍。但那些拥妓较多,资产颇厚、交际甚广、靠山且稳的妓院老鸨们,儿经多方努力,复又租赁民房和择地建舍,重操旧业。未儿,大街小巷,相继开设有:黄家、卢家、李家、老卢家等十数家之多,妓女近三百。其中,以黄富贵堂拥妓最多,姗姗、珍珠、爱桃、九妹、八岁红、燕飞等为堂中之佼佼者,琴、棋、书、画、唱,件件皆能。因之,门庭若市,收入称好。

20世纪初著名的娼妓集中地香港石塘咀

1941年,国民党辰溪当局,见妓院行业有利可图,便将妓院强行集中于米家滩,辟此地为新兴街,命县警察局派员介入,专门管理这一行业。紧接着,这些管理人员,按照妓院大小,条件优劣、妓女多少、集居或散住、有无组织管理等不同情况,粗略分为"堂班"、"窑班"和"野鸡姑娘"三类:

依墙而立的三位民国时期的妓女

一、"堂班":抗日战争初期,多设于县前街(现工商银行左下首)和上南门城墙边一带,后逐渐迁于米家滩。班中的妓女,多数能唱,个别且能画,并配有专门琴师和专门管理人员。警察局发给妓女每人一个红本本,上贴本人照片,填明籍贯、年龄、姓名。按等级向管理机构缴纳所谓"花捐税"。有红本证件的,可在较大的旅社、酒楼,如梁园、长沙、衡阳、银宫、华北、渐江、小桃源(均系辰溪县城的旅社、酒楼牌名)公开出堂。

解放后得到改造的妓女们在愉快地缝制新衣

平日,这些"堂班",在大门正中上方悬一上书"xx 堂"或"xx家"几个分外耀眼的大红字吊灯,姑娘 们(即班中人对妓女的美称)花枝招展地排坐于门内的凳上,娇滴滴、情绵绵地招蜂引蝶。是故,每当夕阳含山,华灯初上时分,那些纨绔子弟,大腹阀商,有势权贵及四处风流浪子,如蝇趋腐地云集门首,寻花问柳。这般人,一旦相中哪家哪一姑娘,随即入门,径往楼上或楼下内房,对班中"客嫂"点名自己需要的姑娘,"客嫂"凭栏疾呼:"xx姑娘,有客(班中对嫖客的尊称)叫"。姑娘应声,随即走入客人等候的房间相陪。

1904年7月,晚清南京秦淮河畔妓院中弹琴的艺人和品箫的妓女。

客人逛院寻欢取乐的形式有二:

一、是"打干茶碗",或"叫条出局"。"打干茶碗",即在院内,姑娘陪客说笑调情。客人用这种方式取乐,需付"条子钱",价格起点是三、五元(约可买稻谷30-50斤)不等,多多益善,还有"盘子钱",即院内佣工端着用盘盛着的糖果点心,不管吃否,均得付钱,也所谓"面子钱",再是"把子钱",此系佣工给客人送来揩脸擦手的毛巾,也得照例付给"小费"。"叫条出局",即客写明要某姑娘到某旅社、洒楼陪伴玩乐的条子,姑娘就与一个手提马灯,腋夹胡琴的人同往。这人既是姑娘的琴师,又是她的监护人,他承负防止客不付赎身费而将其带走。以及姑娘与客"偷堂"(不交夜度费而发生性关系)的越轨事情。这种形式,客人除付与"打干茶碗"的"三钱"外,还得增付"跟班钱",尽管开销之多,但在那些"龟公"、"龟婆"眼里,仍是微不足道的。

相对而坐的两个妓女

二是"铺堂"、或"挂衣"。即客游院要求与姑娘同宿过夜,行家曰"铺堂";客与院中的处女(俗称黄花女)进行房事,曰"挂衣"。在"铺堂"或"挂衣"前,客人必须大摆筵宴,邀请几个好友,各叫姑娘一名,入座陪酒(这些姑娘坐于桌边、陪随猜拳行令,敬酒和代吃罚酒,但不准食菜),其他姑娘,在琴师的伴奏下、轮番哼唱色情小调和京剧选段。靡靡之音,不绝如缕;通宵达旦,恣情玩乐。客与姑娘连续行乐三宵为一局。这期间,客人除向院内交付数百元或千元(起点价可买稻谷万斤以上)不等的夜度费外,还有难以胜数的种种杂费。

民国时期妓女的上岗证

除上以外,平日与姑娘感情较深的狎客,常约集友人到院中作叶子戏、碰和、斗沙蟹(即"做花台")等娱乐活动。所获收入,鸭母居多,姑娘甚微。更有少许官吏 、豪绅、阔商,为纵情淫乐,不惜重金将相中的巧言丽色的姑娘,长期包揽下来,据为私有。包价是包价,被包姑娘的一切日常开销,还得如数支付。而老鸨们,为从被包姑娘身上额外挣钱,常背着客人,令她同另一些姑娘去接受新的客人的"光顾"。

民国时期,重庆的妓女一条街

二、"窑班":抗战时,多居于东门外的老道湾、上黄家巷一带。班中姑娘,专卖身,不擅琴技曲艺,且又无为首的人掌理。她们是由三、五人或八、九人自愿组合,公推一名年事稍长者为首,自行接客,收入归己,共同负担班内开支。其营业对象,主要是中、下层社会人士。班内设备条件差,索价低(一次为三、五、七元)、杂费少,手续简便,客人入门,一经付钱,即可进行房事。她们日夜接客,有时,一个姑娘在一昼夜间,接客达二、三十人之多。由于接客频繁,多数姑娘患有性病。为生活计,她们仍负病接客(病严重时才拒客)。那时,治疗性病的药物,远不如现在有效,故患者的境遇是极其悲惨的。"窑班"姑娘身价虽较"堂班"低微,但没有老鸨们的监管、虐待,没有卖身契约的束缚,留去自由,无人干涉,较"堂班"姑娘为优。

1949年澳门妓院路灯下的妓女

三、"野鸡姑娘",是一种没有登记的暗娼,人们又称为"半掩门"。她们没有院、班组织形式,常由一鸭妈牵头,或在街头巷尾,用低级趣味的言行去勾引行人过客,招来生意。她们应客的方式,分"过夜"和"关一下门"两种,索价较堂、窑班的姑娘更低。缘此,她们虽然接客频繁,但收入无几,生活清苦。加之性交过多,她们之中,十有八九的人均染有不同程度的性疾病。从外表看,好像如花似玉,实际已成为可勉强走动的"红粉走尸"。更有不少姑娘,因患此病乏钱医治,酿成终身残疾,生活无计,只得沿门乞食,极其凄楚、痛苦地死去。世人如果把旧社会人们分为十八层,那么"野鸡姑娘"还在十八层之下。她们的凄楚身世,悲惨的结局,令人惊惋、叹惜!

1922年8月,丹东妓院集中区荣安里,街道上站满了妓女

各"堂班"中的老鸨们,为利用姑娘作他的猎财工具,初先,他们把直接用金钱收买来的无辜幼龄女孩 , 雇请师傅,"精心"教其唱歌谱曲拉琴弈棋、挥书作画,举止和仪态,也都给予特殊的训练和整容。俟这些雏女长得俊俏动人后,便逼追她们涉世接客。但对那些被从社会上的人口拐子卖到妓院来的城乡妇女,老鸨们先行指使"龟爪"(院中的保镖、打手)将其奸污,破坏她们的贞操,摧毁她们的道德观念,压制她们的反抗情绪。此后,她们在院中,夜间接客当猎财工具,白昼劳役,作奴作婢,平时,不推越出院门一步。长年累月,身陷囹圄,完全丧失人身自由。

图为站在门前揽客的妓女,1946年3月摄于沈阳

对那些越轨、反抗,接不到客,以及不听摆布的姑娘(包括不愿接客、或钟情、倾心于某客人,不肯与之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等等,老鸨们所采取的制服手段,也因人因事的不同,或软或硬,或软硬兼施,不一而足。有用甜言蜜语劝慰;有用禁闭和断绝饮食供应,有指使"客嫂"(院中女爪牙之一)从旁利诱、威迫,有用"跪香"(令越轨姑娘双脚並拢、腰杆笔直地跪在供奉的佛爷面前,燃香计时),有用软鞭,硬竹板抽打,有用香火烧奶头,等等 。

图为1943年,北平成群的妓女在接客前聚在一起小憩

尤为残忍、阴毒的,当数"打猫不打人"的刑罚,即将越轨较多和强烈反抗的姑娘捆倒在床上,把一只活猫放在她裤裆内,紧扎裤头、裤管,再使劲鞭抽其猫。猫受痛,则在裤裆内挣扎,它的利爪自然会将她的下身,抓得肉绽血流。姑娘经受不了这一剧痛,只好向老鸨们屈服,这种毒刑,虽使姑娘身受重创,但既不易为客人发现她的肌肤伤痕,又不影响她日后的接客。居心之险恶,手段之残忍,令人切齿痛恨!

图为两个躺卧在藤椅上的妓女

除上种种外,老鸨们为了防止姑娘钟爱某客而被客带走,又要使她们不甘青春寂寞,则对院内姑娘 们,特别是那些风度翩翩、色艺具佳的名妓与其同院男性职员间的说笑调情,甚至发生性关系的不轨行为,都不加追究,並还纵容。这是因为姑娘 们,一不影响为他们接客猎财;二可满足她们本身的性欲;三可使她们不致旁骛,坐收羁康之效,此系老鸨们在对姑娘 们采取硬办法的同时,所施行的另一的"怀柔"手段。

图为北平市政府北平警察局发给妓女的从业申领书,名称为“妓女请领许可执照申请书”

对于姑娘 们的脱籍从良要求,老鸨们先是允其只要偿清赎身价,即可自由。但俟钱到囊中,竟又暗间百般刁难,纠缠不休,例如某家一梁姓姑娘,想方设法瞒着老鸨、龟爪们,把客人送给的钱,凑足赎身价时,提出脱院从良。老鸨当即索价两百块银洋(当时约可买稻谷二万六千斤),准予离去。待梁如数付足后,他又多方发难、阻挠。最终,梁得县城名门望族的鼎力支持,才如愿以偿。其问,也有不少客人代为姑娘赎身从良的。

图为1920年8月,北京妓女李文韵

黄家名妓花蝴蝶(潭州人)

辰溪地方上的豪绅、吏役、官僚们,又与妓院有其内在联系和深厚交往,但其中一些人,只知常去院内狂喝渡饮、呼么叫局、卧花眠柳、恣情行乐,而对某些警、宪,借查房间之名,肆力敲诈,索取外款,以及散兵游勇、地方恶棍,常在班中酗酒寻衅闹事,罚姑娘跪"碟子"、唱"五更曲";甚至蓄意制造人命的等等不法行为,都置若罔闻,无动于衷。

图为1916年5月,广州的妓女与嫖客

例如黄家名妓花蝴蝶(潭州人),略涉诗书,家贫流入烟花,性倨傲,工清音兼擅胡琴,风恣袅袅、色艺超群。

图为民国时期的蒙古族妓女

一次,曾在"玉露春茶园"开罪地方龚x x、杨xx两个恶棍,我等为挟嫌报复,旋于1939年初,在西门彭玉华(邵阳人)洒楼宴饮,出钱雇一乞丐,点名叫花蝴蝶的条子,以泄前愤,事先,花蝴蝶不知底细,偕同琴师、奶妈登上彭的二楼一号房间,仅见一乞丐踞坐桌旁,别无他人,一时气愤,倏地跳楼投江溺死,其尸打捞数日未获,情状异常惨烈。

图为1919年4月,北京嫖客与妓女

发事后,县府官员无一前去查究,就连市民尽知素与诸多姑娘一往情深的县衙门的嫖科长(刘xx科长)和"滩长"(辰阳镇的刘xx镇长),亦不前去问津。结果,龚、杨二人,仍逍遥法外,未受任何查处,旧政府草菅人命之事,言之痛心疾首。

1920年8月,北京妓女李苹香

新中国取缔妓院

1949年9月,辰溪解放,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妓院被人民政府取缔,姑娘 们也和全国劳苦群众一样,获得了新生,恢复了人的尊严,重新选择了职业,纷纷走上了建设祖国的各个行列和建立美满幸福的家庭生活。昔日倍受侮辱、蹂躏的日子已一去不复返了。

图为民国时期,两位东北的妓女

【说明】

1、本文纯属个人整理的学习资料和史料,仅供参考,资料参考《辰溪文史资料》、《娼妓问题》、网络;

2、图片主要来源网络、个人收藏,传承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中华文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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