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对艺术收藏品价值的评估,从国内评估界来讲,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的、统一的和细致的法律法规及程序规范,也就是说,没有一个规范的评估体系。在很多情况下,对艺术收藏品的评估缺乏统一的程序、标准和行为准则。
虽然原文化部出台了《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机构、人员准入、监督机制等,导致鉴定评估市场鱼龙混杂,各行其是,部分按资产评估方法和要求进行,一般都是从其历史、艺术表现形式和规格质量三个价值方面进行判断,其结论往往也都是鉴定人员和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评估出来的结果和价值主观因素差别很大,没有像美国评估行业协会(USPAP)要求的那样,对每一个评估结论都要有一个合法的估价依据和合理的定价理由,也没有我国《资产评估法》要求的有规范资质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同时也没有评估准则要求的出具一个合法规范的报告。
虽然近两年几个影响较大的评估机构和学术团体进行了一些摸索和探讨,在对艺术收藏品评估方面除保留过去的历史性、艺术性、科学性评估和艺术价值、市场拍卖记录等因素外,探索总结了一些新的评估指标,注入了一些新的指标元素,例如多种指数法的应用,但对关联因素则很少考虑,尤其是对社会转型发展、经济要素如市场时尚和流行趋势、文化和宗教变化、货币供应量、物价涨跌幅度等社会、经济环境因素和文化审美趋势对艺术收藏品市场关联影响度的关注很少,纳入评估和检验指标的更少。在对评估结论检验和修正时,也没有像国际评估市场要求的那样,通过建立和搭建数据分析模式,对主要指标,关联指标,边际影响指标进行分析并综合选取权重,再结合当前文物艺术品市场流行趋势、审美情趣与倾向进行分析,对比检验和修正。
近几年,国际文物艺术品评估市场上,尤其是美加艺术品评估市场体系,对艺术收藏品的评估和技术研究很深,特别注重艺术收藏品的法律属性、精神内前、历史地位、流传历史、注录艺术、美学价值、个性特征和广义的艺术价值(即欣赏价值、认识价值、启迪价值、资料价值、借鉴价值)、商业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投资价值和市场价值、衍生价值以及艺术收藏品的唯一性与独特性等指标的研究。在具体实施评估时,一般都把这些要素指标纳入必备的评估指标之内,并把社会转型要素、时尚与流行要素、经济发展要素、物价指数与生产力影响关系等因素对艺术收藏品市场的影响度,纳人到评估修正指标之内,或作为检验修正指标。
从世界艺术收藏品市场经营趋势看,艺术收藏品的艺术价值,还是取决于时代文化、经济发展和个人审美情趣,而这种审美情趣也必须是基于时代文化倾向,艺术流行趋势、艺术流派的地位、经济发展状况和鉴定、评估人员的审美修养、知识结构与艺术收藏品评估技术的使用。对于艺术收藏品的价格判断通常也基于这两个层面,即艺术收藏品的文化意义和经济价值。当前对于文化意义的判断仍是一种主观的看法,这种看法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文化发展趋势和社会掌握话语权的群体的审美偏好或品位的改变而改变,有时甚至会成为话语权的掌控者谋求自身利益的一种工具。
如果说文化意义上的价值判断往往取决于文化倾向和鉴定,评估专家的主观认同度的话,那么经济意义上的价值取向则是由收藏家(国际财富集团和中产阶层)、经济发展状况和市场活跃度(金融市场的活跃度与投资,投机市场的活跃度)共同决定的。
最终影响和决定艺术收藏品市场价格的还是艺术收藏品的稀缺性和唯一性、不可再生性和不可复制性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货币供应量。
作者/编辑:白龙禧(王佑先)/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