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防谍需要人民力量
——《反间谍法》普法提示(十一)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关乎每一个公民的福祉和未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国家安全机关的责任,更是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共同义务。
反间防谍与你我有关
当前,在我国坚定不移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信息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我渗透窃密活动明显加剧,各类间谍情报活动的主体更加复杂,手段更加多样,手法更加隐蔽,目标更加多元,领域更加宽广,情报窃密无孔不入。他们企图拉拢策反我党政机关、国防科工部门、高校科研机构、涉密企事业单位等重点行业领域人员,利诱、胁迫、恐吓其窃取敏感涉密资料;他们打着调研需要的幌子伸出黑手,委托境内人员和公司非法采集关键行业领域核心涉密数据;他们通过网络黑客技术,对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网络攻击和数据窃密等,对我国家安全和利益构成威胁。但无论他们如何狡猾狡诈,都逃不过我国人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敏锐感知。
反间防谍需你我共护
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维护国家安全,不仅需要国家安全机关发挥专门机关作用,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共同防范,筑牢反间防谍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反间谍法》第二条规定,反间谍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隐蔽战线的生动体现,是我党长期以来隐蔽战线斗争积累形成的宝贵经验,也是新时代新征程反间谍斗争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国家安全机关侦破的大量案件充分说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进行间谍活动的一大特点是隐蔽性高。人民群众的发现、举报是国家安全机关及时、有效惩治间谍行为的重要途径。在调查情况、收集证据时,国家安全机关同样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协助。在新形势下开展反间谍工作,要进一步打牢群众基础,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打好反间防谍人民战争。
共筑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1周年,4月15日将迎来第10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十年来,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心怀“国之大者”、心存国家大义、心系国家安全,以舍我其谁的勇毅果断举报“身边”间谍,无惧威胁恐吓;以明辨是非的“火眼金睛”发现识别间谍行为,阻断现实危害。近年来,越来越多人民群众及时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向国家安全机关反映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为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发现、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持。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每个人都是国家安全的守护者,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并肩战斗,共筑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可疑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