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关于三月份驾校培训质量
及三年内驾龄驾驶人
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和排名情况的公示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72号令)相关规定,车管所对2025年3月份(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24日)驾校培训质量及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交通肇事率和排名情况予以公布。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年3月25日
3月驾校培训质量及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统计情况
#西安头条#
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72号令)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