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法援律师为14名民工追回30余万劳务费

扬眼 2025-01-18 17:35:48

1月7日,来宁务工的张某山等14名建筑工人相继收到了拖欠长达一年多的劳务费,目前,他们早已返乡。随后,张某山及工友在老家收到款项后,纷纷给法援律师王海霞发来短信说,已经收到执行款,感谢王律师为他们奔波多次,大家也能过个好年了。

据了解,受援人张某山等14人于2022年受工头王某的雇佣,到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的南京某置业公司位于江宁高新区正方大道上的一项目工地从事泥瓦、水电等工作,与王某约定工资250元/天。截至受援人2023年6月12日退场结算时,王某与南京某置业公司累计拖欠14名受援人劳务费308308元。

2024年2月,张某山等14人申请法律援助,经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由王海霞律师承办。王海霞律师及时约见受援人,了解案情,准备证据材料,于3月14日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2次合并开庭审理,于8月8日最终取得判决结果,由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张某山等14人劳务费308308元;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南京某置业公司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之后,王律师仍继续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为受援人提供强制执行立案材料,告知其执行注意事项,并积极与项目所在地的管委会保持联系,告知管委会强制执行进度。

最终,在律师、法院、管委会的配合下,2025年1月7日前后,14名受援人陆续收到执行款合计30余万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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