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老太拿身份证领免费鸡蛋后被诉:免费的“代价”,你还敢付吗?
最近,一则“75岁老太拿身份证领免费鸡蛋后被诉”的新闻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也给广大头条朋友们敲响了一记沉重的警钟。今天咱们就来好好唠唠这件事儿,看看从里面能吸取哪些教训,让咱和家人都能避开类似的“坑”。
故事的主人公张彩凤(化名)今年75岁,本是安享晚年的年纪,却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今年1月的一天,她去菜市场买菜,扫码支付时突然发现微信无法支付,银行卡竟然被冻结了!这可把张老太急坏了,赶忙去银行询问,得到的答复更是让她一头雾水——她被起诉了!
张老太满心疑惑,自己一向奉公守法,怎么就成了被告呢?她四处打听,找法院、报警,费了好大一番周折才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这一切都源于免费领鸡蛋。在2023 - 2024年期间,张老太和一群老姐妹经常去各个摊点领免费鸡蛋。摊主不仅索要身份证,还让她们对着手机眨眨眼、摇摇头做认证。张老太当时没多想,为了多领几个鸡蛋,就配合了。可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身份信息就这样被泄露,还被不法分子用来开通了网店账号,卖起了假冒商品,这才引发了这场侵权官司。
从判决书来看,原告是上海水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告正是张彩凤。原告发现被告经营的网店销售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商品面膜,侵害了商标权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含合理维权开支),外加部分案件受理费92元 。虽然目前张老太已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银行卡也解冻了,但被扣的5000多元,还得想办法解决。
这件事看似是个例,实则反映出了一些普遍问题。近年来,利用免费领鸡蛋、领礼品等噱头,骗取老年人个人信息的案件层出不穷。这些骗子抓住老年人爱贪小便宜、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屡屡得手。咱们不妨换位思考,要是自己家里的老人遇到这种事,该多心疼、多着急啊。
从法律角度来讲,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公司或开办网店,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民事责任上,冒用他人身份证侵犯了公民姓名权和个人信息权,若导致他人财产或名誉权受损,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要是盗用他人身份证从事其他犯罪活动,那罪名可就更多了。
对咱们普通人来说,这件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别小看一张身份证、一次人脸识别,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后果不堪设想。不管是老人还是年轻人,都不能掉以轻心。遇到需要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多留个心眼儿,问清楚用途和风险。像免费领鸡蛋这种事儿,看似是天上掉馅饼,实则可能是陷阱。
家里有老人的朋友,更要多关心老人的生活,给他们普及防骗知识。平时多和老人聊聊新闻里的诈骗案例,让他们了解常见的诈骗手段。在经济决策上,和老人商量建立支出协议,当支出超过额度时,需要跟子女沟通 。同时,还可以给老人的手机设置一些防骗功能,比如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开启来电预警;设置支付宝“家庭守护计划”,开通长辈支付提醒;根据不同运营商,设置亲情号码提醒等 。
75岁老太领免费鸡蛋被诉,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新闻事件,而是给全社会敲响的防骗警钟。希望大家都能从这个案例中吸取教训,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个人信息,别让免费的诱惑变成沉重的代价。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骗子无机可乘,守护好我们的幸福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