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钱能解决问题,那要法律干什么?
浙江台州一家店里,两个小孩在打闹,其中穿黑色衣服的孩子,用手里的玩具打了几下粉衣服小孩的头。
此时,黑色衣服孩子的家长,坐在旁边,静静看着,并没有什么反应。
可能是觉得有点委屈。粉衣服举起手里的玩具,也向着黑衣服孩子比划了一下,但是并没有动手。
黑衣服男孩吓了一跳,身体往回缩了一下。缩到了家长身旁。
这位家长,以为自己的孩子受欺负了,就站起身来,冲着粉衣服男孩过去,一巴掌就把它打倒在地,孩子躺在地上,哇哇大哭。
你说这是什么家长啊,明明是自己的孩子先动手打人家,人家只是比划了一下,家长就暴怒,开始打孩子,这不就是典型的流氓做派吗?
事后很多上前围观,制止了这位暴怒的家长。后来有人报警,粉色衣服的家长也赶到了。
根据台州市警方的通报,两个小男孩是同班同学,当时在店里,就是打闹玩耍,没有谁欺负谁的意思。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被打孩子家长,在警方的调停下竟然选择了和解!
而有知情网友说,打人的家长赔了一万三,没有拘留。
我觉得,这种不称职的烂人家长,一定不能放过他,如果不给他严厉的惩罚,他是不会改的。坏人不知道自己是坏人,他们做坏事只以为别人是罪有应得,不会觉得自己有问题。
况且,成年人打人都要违法,更别说打未成年人了,那应该是罪加一等。
我不明白的是,被打孩子的家长怎么就选择和解了呢?就为了一万三千块钱吗?这样对孩子不公平!
如果钱能解决问题,那要法律干什么呢?法律是保护弱者不受伤害,而不是保护坏人为非作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