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胜诉!陕西西安,男子彩票中大奖1280万,银行工作人员得知后,向男子推荐理财保险,要求连续投入3年,每年投资200万,2年后男子反悔,岂料保险公司仅愿返还327.3万,男子诉至法院,保险公司经调解同意补偿72.7万,男子却认为银行泄露个人信息造成自己损失480万,遂要求银行赔偿损失480万及交通费15万,法院会如何判决?
一.【案情回顾】
“太能忽悠人了!要不是你们当初说随用随取,我也不会答应买这个理财呀!”
钱枫,陕西西安的建筑公司老板,这天天赐祥瑞中了彩票大奖,体彩中心将1280万元巨款,打进了他的银行账户。
谁知,他钱在卡里还没捂热乎,银行员工知道了,立即热情地向他推销了一款保险理财产品。
这款产品要求钱枫每年投入200万元,连续三年,总共600万元。
“你放心,等你手头紧的时候,随时可以取出来用,不影响的!”银行员工为了打消他的疑虑,向他打着包票。
钱枫一听,立马就同意了,在银行的风险评估问卷,和保险公司的投保提示书上签了字,当天就交了第一年的200万元。第二年,又交了200万元。
到了第三年,钱枫因为投资工程急需用钱,他想起来银行员工当初说的“随取随用”,就胸有成竹地,去保险公司询问如何取回本金。
岂料,保险公司告诉他,如果现在取钱,要损失40%,而且他还要再交200万元,要等到10年后才能取回全部本金。
钱枫一听,急了,他急需用钱,再一想现在取的话,要损失40%,他立刻心里开始打退堂鼓了。
保险公司此时又建议他,“你可以找银行贷款啊,这样就不用提前支取,也就没有损失了!”
于是,钱枫听从了保险公司的话,从银行贷出了450万元。
等工程结束后,钱枫依然决定要退出保险,他去找保险公司退款,但保险公司却说:“业务是银行办的,我们没权利退,要退的话只能退80%。”
钱枫越想越来气,和保险公司多次协商后,保险公司只同意解除保险合同,退给王军327.7万元。
钱枫不服,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经法院调解后,保险公司只同意补偿他72.3万元,钱枫也承诺不再向银行索赔,此事暂告一段落。
但一年后,钱枫反悔了。
他起诉银行,说银行向保险公司泄露了他的信息,导致他损失了480万元,还要求银行赔偿他15万元的差旅费。
钱枫愤怒地说:“我本来是去银行销卡的,是银行的大堂经理,特意把我叫到办公室,向我极力推荐这个理财产品,正是因为他说可以随时取钱,我才同意的!”
“谁知,银行当时转走了我的200万元,第二年,又转了200万元,等第三年,我要用钱的时候,保险公司却说钱不能取。”
钱枫质疑银行员工,正是因为他们向保险公司透漏了他的信息,才导致他有了接下来的购买行为。
银行则辩解说,他们的员工是有资格卖保险的,他们并没有泄露钱枫的信息。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解读这件事儿呢?
二.【案情分析】
1.站在钱枫的立场:
钱枫在中彩票大奖后,面临巨额资金的理财问题。他被银行工作人员推荐购买了一款保险理财产品,这在法律上属于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法院怎么看呢?法院说,王军是成年人,签字是自愿的,没有证据显示他被胁迫或欺骗。
然而,钱枫在签订合同时,可能没有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关于提前取款会产生的损失。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的解释应当有利于非起草方,即钱枫,如果合同条款不明确或有争议,应当作出对保险公司不利的解释。
钱枫在急需资金时,发现无法按预期取回本金,这表明他可能对合同的理解存在误区,或者银行在销售过程中未能充分说明风险。
钱枫认为银行泄露其个人信息,但在法律上,要证明银行的过错需要确凿的证据,因为钱枫未能提供此类证据,所以法院难以支持其诉求。
2.保险公司的立场:
保险公司在本案中坚持合同的约定,认为钱枫提前取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这是基于合同法中的契约自由和契约责任原则。
保险公司在钱枫提出退保时,按照合同约定计算了退保金额,并在法院调解下同意支付额外的补偿金。这体现了保险公司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的态度。
保险公司辩称,钱枫购买的保险产品有明确的合同约定,且钱枫连续两年缴费,表明他对合同的认可。保险公司在处理退保时,遵循了合同和保险法的规定,因此不应承担额外的民事责任。
3.法院的判决: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确认了钱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法院认为,钱枫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受到胁迫或欺骗,因此应视为自愿行为,后果应自行承担。
关于钱枫指控银行泄露个人信息,法院认为钱枫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无法证明银行的过错。
此外,钱枫曾书面承诺不再就此事向银行索赔,这一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根据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钱枫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最终驳回了钱枫的诉讼请求,并判决钱枫承担案件受理费。
概括来说,就是保险公司认为,钱枫买的保险,合同上写明了三年交费,每年200万元,10年后可以取回本金和分红。
而钱枫交了两年,共400万元。后来他退保,保险公司退了327.7万元,法院调解后又补偿了72.3万元,双方已经没有争议了。
而钱枫曾书面承诺,和保险公司的问题已经解决了。现在他又反悔,这是违反承诺的。
所以,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银行泄露了他的信息,且钱枫的经营亏损是他自己的事,因此,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6400元由钱枫自己承担。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签字前一定要把眼睛睁大,看清楚合同,了解所有的条款之后再签,不然,可能会掉进理财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