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开展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

汉青亦 2024-05-29 10:36:53

为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工作安排部署,略阳县近日开展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助力生态优美的美丽家园建设。

健全组织领导。制定《略阳县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方案》,成立略阳县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暨“乡村更美丽”攻坚行动工作专班,专班由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联合组成,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夯实工作职责、明确攻坚行动要求和工作重点。

全面核查排查。采用镇街全面自查,县级抽查核查的方式,按照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核查标准对辖区内已通过环境整治的行政村和省级监管黑臭水体点位进行全面排查,以“三基本”原则(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为标准。重点核查行政村是否存在生活污水横流、厕所粪污直排或化粪池溢流问题;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是否形成黑臭水体;排水沟渠内是否积存大量生活污水和垃圾淤泥;是否存在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畜禽粪污乱堆乱排等“脏乱差”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推进存量问题见底清零。

强化督导问效。由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水利部门组建县级核查组对各镇(街)排查工作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镇(街)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县级相关部门积极构建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建立“查、转、办、销、效”的问题排查、转办、整改、销号、效果评估的闭环管理链条,结合主责主业,合力推进整。(王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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