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制台、抚台、藩台、臬台、道台,都是什么官,这官有多大呢?
由于清承明制,所以要从明代开始说起。
明初,朱元璋废除行中书省,改由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掌一省行政、司法、军事。
承宣布政使司的长官为布政使,俗称“藩台”,从二品。
提刑按察使司的长官为按察使,俗称“臬台”,正三品。
都指挥使司的长官为都指挥使,正二品。
这三个长官,虽然级别上有高低之分,但没有统属关系,各对皇帝负责,相互牵制。
朱元璋如此操作,意在削弱地方权力,避免疆臣在地方上坐大,威胁朝廷。
但分权管理,也必然会引发一些问题。
即一旦遇到需要跨部门解决的事情,三司长官就会相互推诿。朝廷必须要派钦差下到地方,统筹三司处理事务。
于是,巡抚和总督便应运而生。
巡抚,俗称“抚台”。
总督,俗称“制台”。
这两个职务,起初不是地方官,是中央差遣的“特派员”。
往往是朝廷需要处理某项事务时,才会临时设立巡抚或总督。派京官下去处理事务。等到事情办完,就撤销职务,将官员召回朝。
实际上,按察使一开始也是朝廷派到地方的特派员。主要职责是巡察、考核吏治。
只不过随着时代发展,按察使不再负责考核吏治,从朝廷特派员变成了地方官。专门负责一省的司法刑狱。
巡抚和总督亦是如此。
明朝中期,明宪宗认为常设巡抚,便于对地方进行管理。
因此从成化年间开始,巡抚在地方便有了自己独立的官署一一巡抚衙门。
嘉靖年间,巡抚一律加“提督军务”衔,握有军事大权,名义上还是京官,实则成为一省最高领导,管理三司,常驻地方。
既然已经有巡抚了,为什么还要设总督呢?
一来,朝廷不希望地方做大,需要总督与巡抚相互牵制。
二来,明朝中后期的战争,经常是横跨数省,巡抚之间相互推诿,办不成事。需要在巡抚之上再设总督,统筹管理。
如弘治十年(1497年),蒙古入寇,袭扰陕西、甘肃、延绥、宁夏。
明朝的河西巡抚、河东巡抚和陕西巡抚,凡遇战事,各自为战,只承担自己辖区内的御边任务,导致明军多有败绩。
为了能有效巩固西北边防,明孝宗设立三边总督,总揽其权。
因此,相较于巡抚,总督管理的区域要更大一些,通常都在一省以上。
总督的级别也更高,一般为从一品到正二品,巡抚则为从二品。
另外,明朝在总督之上还设有经略和督师。
由于不常设,这里不赘述了。
总督、巡抚变成地方上的一、二把手,原来的三个扛把子,都指挥使、布政使和按察使,自然只能往后站了。
但需要注意的是,三司长官虽说是督抚的下级。然总督、巡抚对三司长官只有评价权。
也就是说,三司长官的任免权,始终在皇帝手上。督抚只能间接影响三司长官的升迁。
清朝入关后,撤消了都指挥使。
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均保留。
布政使依然是从二品。
按察使依然是正三品。
巡抚固定为从二品,与布政使一样。但如果巡抚加兵部侍郎衔,则为正二品。
总督固定为正二品,比巡抚高半级。但如果兼兵部尚书衔,则高配至从一品。
从清朝开始,总督和巡抚正式成为地方政府长官。
二者区别在于,总督负责统辖一省或数省的行政、经济及军事事务,尤其侧重于军事。
巡抚负责一省的行政、经济及部分军事事务,更偏向民事。
与明朝三司相互牵制的格局一样,清朝的总督和巡抚只有职务高低之分,二者不存在隶属关系。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
当然在实际运作中,巡抚在某些事务上,需要与总督协商,并可能同时上报。
除了主政地方的总督之外,清朝还有专职总督,分别是负责水利的河道总督和负责漕运的漕运总督。
二者官秩均为正二品,兼兵部尚书或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者为从一品。与其他八大地方总督地位平等。
漕运总督以下,设有巡漕御使、督粮道、管粮同知等职务。
河道总督所属机构,分为道、厅、汛三级,分段管理。属官有河库道、河道、管河同知、通判等。
这当中的“道”,就是道员,又称道台。
道台是清朝特有的官职。其前身是明朝布政使、按察使的副手。
终明之世,布政使之下设左、右参政和左、右参议。
官秩分别为从三品和正四品。
按察使之下设按察副使和佥事。
官秩为正四品和正五品。
这些左、右参政,左、右参议,按察副使,佥事,起初也是特派员,主要职责是替布政使和按察使,下到府县巡查工作。负责收税和监督。
到了清朝乾隆时期,乾隆考虑到布政使和按察使工作繁重,无法对省内的府、州、厅进行有效管理,便将全国各省分为若干道,并将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副手派到各道坐镇。
这样一来,原本只扮演助手角色的参政、参议,按察副使,佥事。就成了布政使、按察使与知府中间的独立的一级。
行政级别上,知府为从四品。
道台一般为正四品。但实际操作中,也不乏二品和三品的驻外道员。
按照职能划分,道台则分为“分守道”和“分巡道”。
前者由藩台衙门派出,既有“观察”(监督)地方行政的权力,也有署理河务、水利等地方事务的职能。
后者由臬司衙门派出,专门负责特殊事务,即油水非常多的行业。
比如“粮道”、“盐道”、“河务道”、“提学道”、“茶马道”、“分巡道”、“海防道”、海关道,屯田道等。
因为是代表省里监督地方,知府若有文书,须要先上呈给道台,由道台转送两司,再由两司呈报给督抚。
值得一提的是,清朝中后期,道台还有向皇帝密奏的权利,是皇帝监视总督、巡抚和两司长官的眼线。而这种皇权特许的密奏之权,知府并不具备。
所以知府见了道台,都是毕恭毕敬,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俗语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道台在知府之上,又何止十万雪花银?
据晚清官员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的记载,张集馨早年在陕西任粮道,为了保住这份工作,每年都要给西安将军和陕西巡抚送礼,合计白银八千两。
此外,送给顶头上司“门包”的“礼金”也同样可观,甚至高于给上司送礼的金额。不然连领导家的大门都进不了。
张集馨如果用自己的俸禄送礼,恐怕早就倾家荡产了。因此必须得贪。
你问怎么贪?
太简单了,粮道管着粮食运输和管理,而运输途中是有损耗的,损耗多少怎么计算,谁说了算?
并且每年藩司、臬司衙门的聚餐,朝廷派钦差下来视察的招待,也都是粮道负责。道台借助职务之便利,从中克扣些许,谁能发现?
不过,比起晚清最肥的上海道、宁波道和天津道,其他各省的“粮道”、“盐法道”、“河道”,都要靠边站。
尤其是上海道。
鸦片战争前,上海道台就兼理海关海,负责监收江海关的税钞。
江海关
鸦片战争后,国门被打开,上海道增设了会丈局、洋务局、会审公廨、巡防保甲局、船捐捕盗局等办事机构。
此外,上海道台作为分巡道兼兵备道,还有权节制地方都司、守备、千总、把总等绿营武职。
当地方安宁受到威胁时,上海道台可调动军队,维持地方治安。
清朝后期,上海道下辖的巡防保甲局、船捐捕盗局,一水的洋枪洋炮,还有蒸汽机驱动的火轮船。
据说瑞澂(琦善之孙,清末湖广总督)担任上海道期间,故意将各省汇送至上海的庚子赔款压下数天,再贷给犹太富商哈同周转牟利,仅利息收入就是一笔巨款。
瑞澂还借钱给哈同投资鸦片贸易,营收不下百万两白银。
哈同夫妇
上海道台手握大清五分之一的海关收入,麾下还有洋枪队,又有洋大人撑腰。如此肥差,自然要大家轮流坐。
因此,上海道台最长任期不超过三年,且不得连任。
任期结束后,上海道台基本都会升按察使或布政使。
然而回看乾隆设立道台之初,本意是为君分忧,为国尽职,为民楷模。
可是事实上,道台们早就忘了自己的职责,表面道貌岸然,背地里干的却是中饱私囊的把戏。
大清道台们的堕落,可以说是清王朝兴衰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