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收了230元门票还要收6元香花券。大姐告状,你会感谢她吗?

蝶恋花开爱 2024-04-13 08:09:37

近日,普陀山景区一大姐因景区入场已收230元门票,场内还要多收6元香花券,她说要向天庭告状,我发现她好像是告错地方了。在我们认知的神话世界里,天庭是神仙居住的地方,《西游记后传》里的灵山才是菩萨居住的地方。

那关于这一事件,你怎么看呢?

A说:为什么阿姨要告上天,因为地上没人管。

B说:不要嘲笑勇敢的人,下次我们可能不用花这6块钱了。

C说:得有人告诉这大姐,天庭是道教的地盘,菩萨管不了。

D说:就是,都服了,你直接把钱算到门票里不就好了,还非要拆出来,买票还必须现金,真是麻烦。

E说:以前没有钱,可以庙里烧香求佛菩萨。现在没有钱连庙都进不去。真的穷一点,连许愿的资格都没有。

F说:佛只渡有“元”人。

......

这件事不是圈内人,不去论对错。最近我也遇到了一件比较困扰的事情,关于物业的维权。

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仅以公示默认业主同意的手段,将小区公共车位承包给第三方公司运营,并且手段恶劣,完全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作为一个业主,我不是说歧视有没有接受过教育的人,就算我有接受义务教育并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在沟通调解的过程中我都认为维权十分困难。

车位外包没有经过符合人数的业主同意,承包价格只是物业公司与第三方公司敲定,未多家公司邀标比价,合同条款未公示,未有监督机构等等。稍微有看过合同的里面运作过程中存在很大的猫腻,这里不在一一列举。

维权是很困难的。一是我个人没办法代表全部业主的共同利益,我出面牵头去维权,没有业主一起出面说话最终就是我自己一个人闹笑话。二是物业是隐晦地威胁了我的,我也妥协了。认为我一个年轻人没办法叫到太多其他业主一起反应,并且他们集团能在我们地方发展不是那么简单的,叫我不能做后悔的事情。三是权衡利弊之后,我也认为既然是全体业主的利益,我个人去争取,然后来得罪人有很大必要吗?但是让我决定放弃的最重要一点,还是因为人性。业主集体明知道自己利益受损,但是当我在业主群号召大家一起维权的时候,站出来说话的不超过五个人,其他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所以我就不知道我这样做是为了什么,最终还是选择了从众。

我是很佩服这位大姐的,对这件事来说,她是吃螃蟹的第一人,她是生活中我们最需要的那类人。她没得到什么并且无意成了舆论焦点,以后可能大家就免去了这6块钱。但是大家会感谢她吗?不会,云淡风轻之后,一切还是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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