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草丛里有个人死了!”一大清早,清洁工阿姨正在负责路段打扫,突然看见草丛里有两条男人的腿。
扒开一看,里面躺着一个男子,下半身衣不蔽体、一片血肉模糊,已然没了气息。是谁,对男子下此毒手?
深夜回家遇歹徒,对方是厂里同事小林,出生于云南省一个偏远山村,家境贫寒,初中还未读完就被迫辍学打工,在家附近的工厂上班。由于长相甜美,小林在厂里的追求者很多,可惜她全都拒绝了。
至今25岁,还是个单身贵族,主要是小林的眼光很高,总觉得厂里的人都不合心意。父母虽然替她着急,可也不能拿刀架在她脖子上,逼着小林谈恋爱、结婚。
这日深夜,小林因赶制厂里加的一批货而临时加班,等到忙完已是晚上十一点过。小林和同事们在厂房门口道别,同事们都在员工宿舍居住,只有她离家不远每天都回去。
走在日日经过的路上,小林的内心还是十分紧张,手里紧紧抓着背包带子。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小林不禁加快步伐,想要早点回家。突然,小林听到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有人?!有人在跟着我?”
小林不敢回头,只能一会儿快一会儿慢地走,身后的人随着她的频率调整步伐。小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恨不得马上长翅膀飞回家。一眼望去,四周除了一片漆黑,只有她和跟踪者,想要求助都找不到人。
小林掏出手机,佯装父母给自己的打电话:“爸,你来接我啦,好的好的,我也马上到了。”试图吓走跟踪者。可惜,她拙劣的表演没有骗过身后的人,跟踪者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影子也出现在小林的视线范围以内。
此时,她来到了一片小树林,这里没有监控,更令她感到惶恐,脚底的速度更快了几分。等她终于来到小树林的尽头,身后的人却离奇消失。小林长舒一口气,看来是我想多了,那人应该只是碰巧同路吧。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黑影从草丛里窜出来,直接捂住小林的嘴,将人往隐蔽处拖去。看清来人的面目,小林瞪大双眼,跟踪者竟是同厂的江某,曾向她示好过的追求者。
追求无果恼羞成怒,一路尾随下黑手此前,江某多次向小林表达爱意,送早饭、小礼物,还约她去看电影,都被拒绝了。在小林看来,如果对对方没有那方面的想法,就不要轻易给人希望,免得人家误会。
最后一次,小林更是当着不少同事的面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江某,害得他被议论了好长一段时间。江某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遭受小林的屡次拒绝后本就不爽,现如今被个女人下面子,心里始终过不了那个坎。
越想越不甘心,江某心怀不轨想要报复小林,好挫一挫她的傲气。一想到小林在自己面前委屈求饶的样子,他就忍不住暗爽。因而,江某在等待机会,正好当日工厂加班,他便借口要去网吧打游戏摆脱了一众同事,悄悄跟在小林身后。
看着隐约暗光下女人摇曳的身影,江某只觉得口渴难耐,眼看小林快要走到家,他出手了,将人一把按在密集的草丛里。
急不可耐的,他撕扯着小林的衣服,手用力扯下她的牛仔裤,将自己的下体器官放了进去。小林满脸泪水,想要求饶却说不出话,只能忍受江某的暴行。
可是,小林感受到陌生人在自己的体内,升起强烈的排斥感,挣扎的动作越来越大。江某一边要享受欲望,一边又要防备小林逃走,一时之间手忙脚乱。
无意害人江某死,反被家属告上法庭趁其不备,小林猛地转身想要逃走,背后传来一声惨叫,江某的命根子因她的动作生生折断了。江某痛得满地打滚,小林满心想着逃跑,没有理会他,抓起背包就往家的方向跑去。
回到家后,小林强装镇定,没有告诉父母自己的经历,在浴室里洗了一个多小时后回房睡下。次日一早,警察敲开小林的房门:“你涉嫌害死江某,请跟我们去警局一趟吧!”
小林满心疑惑,自己被强奸还没报案,反倒被警方怀疑杀人。小林走后,江某仍旧躺在原地,下身流血不断,半夜三更位置又偏僻,他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想打电话叫救护车又一点力气没有,就这样被活活给痛死了。第二天清晨,清洁工才发现他的尸首,早就没救了。
在江某的身上,发现了小林的皮屑残留物,应该是她挣扎时留下的。因此,小林才会一大早被警方带走。经过法院的审判,江某犯下强奸罪,未经小林允许实施暴力侵犯行为,理应被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可是,江某已经身亡,自不必进监狱坐牢。至于小林,则被江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她一命偿一命。
一审判决,小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需赔偿江某家属八万元人民币。小林的家人和邻居愤愤不平,小林本是受害者却变成了被告者,若非江某色欲熏心侵犯女子,他就不会曝尸荒野落得个如此下场。
在家人朋友的支持下,小林提起上诉。在法庭上,小林坚持:我是正当防卫,并不知道他伤势怎样,如果我回去的话,肯定会再被侵犯。最终,法院宣判小林无罪当庭释放,也不需要赔偿死者家属任何钱款。
结语江某之死是他咎由自取,若非他心存歹念对小林下手,就不会发生后面一系列的事情。小林无辜被夺取清白,还要被江某的家属告上法庭,完全是一场无妄之灾。
对于这段阴影般的经历,小林还要花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走出来。幸运的是,法律不是死板板的条文,是能够充分尊重和考虑“人”,以免无辜者被伤害、被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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