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重庆村霸李亨华,欲强奸生母惹怒家人,全家人合力将其打死

刘晓燕说娱 2023-08-12 15:22:30

在1998年的重庆一个小村庄里,竟然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全村的惨剧,村庄中的暴徒李亨华,不仅以欺凌弱者闻名,还竟然妄图对自己的生母进行强奸?这个恶魔的可鄙行径最终激怒了整个家族。

01、顽劣的孩童

重庆万州的某个小村庄里,有一个名叫蒋丛兰的女人,由于都是农民出身蒋丛兰一家生活过的非常拮据。好巧不巧的是在1974年她又产下了第三个儿子,只在这之前一家人抚养两个男孩就已经十分困难了。

第三个孩子本想要一个女儿的,谁曾想又生下了个男孩,这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日子更加紧张了,同村的李元长、张龙玉夫妇知道这个消息后敲开了蒋丛兰家的大门。

李元长夫妻二人表示他们一直想过要个男孩,可就是生不出来,如果可以的话希望蒋丛兰能将这个小儿子给他们抚养。蒋丛兰犹豫了,因为孩子不管怎么说都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肯定还是有感情的。

不过,李元长夫妻二人好似看出了蒋丛云的顾虑,他们立即说道“咱都是一个村的离得也近,孩子我们帮你养着,你想来看望了随时也能来”。

蒋丛云一听这话,再结合自己的家庭情况也确实抚养不起这个孩子了,就同意了他们的请求。于是,李元长夫妇十分高兴的把孩子抱回了家,将孩子的罗姓改成跟自己的李姓,取名为李享华。

李享华从小就展现出了顽劣的本性,喜欢在村子里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横行霸道地成为村子里的“孩子王”。

刚开始大家都没在意,以为只是孩子贪玩胡闹罢了,李元长夫妇对这个来之不易的儿子也十分疼爱,他们觉得等孩子长大懂事了自然就会听话的。

可令他们怎么也想不到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李享华越长大越叛逆了,在学校他还霸凌同学,经常被老师请家长。李元长这才意识到,孩子该管教管教了,但这时候再管明显已经晚了。

李享华最初由于忌惮养父母会打他,就老实了几年,但随着他慢慢长大成人,也越来越不服从管教了。甚至有一次,养母张龙玉教育他,他一气之下竟然拿着家里的棍子就朝着养母挥去。

02、凶狠的村霸

从此之后,李享华靠着凶悍的个性,很快就成为了村庄里的地痞村霸,他欺压村民,霸占他们的财产,甚至威胁他们的生活。他的行为引起了村民们的不满,但由于李享华的残暴大家无可奈何。

时间久了李享华认为村民们躲他是因为害怕他,他也就愈发猖狂,还和几个小地痞干起来偷东西的勾当,一天夜里几人翻进一个村民家,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洗劫一空。这户人家事后发现报了警,警察没多久就把李享华几人给逮捕了。

李享华进监狱后养父李元长对他彻底失去了希望,决定不要他了,想让蒋丛兰把他的孩子领回去。

然而,李享华的生母蒋丛兰并不知道他儿子是如此邪恶,她一直以为自己的儿子是个正直善良的人。出狱后便让李享华又回了自己家,她想着反正儿子已经养这么大了,完全可以自己打工养活自己了。

她没想到的是,李享华刚出狱没多久就心生邪念,他埋怨母亲当年抛弃了自己,借口想要占有蒋丛兰的财产,蒋丛兰不给,他就冷酷无情地对待自己的母亲,威胁要将她赶出家门。

这还不算,李享华还说“要钱你也不给,反正你把我抛弃了也就不是我母亲了,既然这样你不如跟了我把”,他说完就要强迫生母和他发生性关系,见蒋丛兰不答应,他拿起铁棍就往对方身上打,这一下就把蒋丛兰的腰给打骨折了。

蒋丛兰在这件事之后,便不敢回家住了,害怕李享华再来找自己麻烦,便独自住进了山洞里。这个消息传到了蒋丛兰另两个在外地打工的儿子耳中,他们深深地愤怒了,虽然知道李享华是个恶棍,但他们从未想到他会对自己的母亲如此绝情。

两人决定立马回家照顾母亲,联手制止李享华的邪恶行径。兄弟二人刚赶到家就和家里的李享华对峙了起来,怒骂他大逆不道。可是李享华已经完全没皮没脸了,丝毫不知羞耻的他竟然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和兄弟俩对峙了起来。

03、终食恶果

见这情况,为了避免事态升级,前来看热闹的村民赶快劝他把刀放下去。李享华难得听了劝把刀放了下去,刀刚放下兄弟二人就冲了过去把他五花大绑了起来,李享华被绑着嘴也不消停,扬言道有种就一直捆着他,只要自己挣脱出去一定杀了他们一家,还要将生母先奸后杀。

听到这话两兄弟为了帮母亲报仇,把李享华痛打了一顿之后,扔进了村头的小山沟里等他自生自灭。村民们见状也都没有阻拦,毕竟李享华早已把大家都得罪个遍了。

大家以为这场闹剧会就此收场也就纷纷散去了,天真的李享华也以为自己很快就能从小山沟里挣脱束缚爬上来。

他殊不知兄弟二人早已对他起了杀心,等村民们散去后,当天夜晚,蒋丛兰和两个儿子找到了他,他们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围在李享华身边,眼神中充满了愤怒和悲伤。最终,他们一起发起了攻击,将李享华杀死了。

随后几人合力把李享华的尸体扔进了河里,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村民们发现李享华没了踪影也都没当回事,觉得他肯定又跟着地痞鬼混了,不出现在村里更好。

直到几天后,村里一个放牛的大爷在河岸边的草丛里发现了李享华的尸体,大爷这时才也意识到大事不妙,火速报了警。

警方到来听到村民讲述了那天的事,立马把蒋丛兰家的罗氏二兄弟设为头号嫌疑人,对二人展开了逐步行动,几天后两兄弟落网。他们被抓后如实交代了实情,并且给家中的老母亲写了一封信,劝母亲来投案自首。

蒋丛兰收到信后决定听从儿子的意见,前往了派出所自首,和她一起来的还有同村全部的村民。村民们前来给警察递交上了一封联名信,希望警方能够对他们母子几人从宽处理,认为他们大义灭亲是做了件好事,李享华活着迟早也是个祸害。

法律分析

李亨华从小就作恶多端,不仅常常在村里欺负其他村民,甚至还盗窃村民的财物,出狱之后,还试图强奸自己的亲生母亲,将自己的亲生父母逼得苦不堪言,最后被忍无可忍的母亲和哥哥联手杀死。虽然李亨华死有余辜,但是母亲和哥哥也触犯了法律,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指的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除了司法机关依法剥夺被判处死刑的犯罪人的生命之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否则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本案中,李亨华的哥哥主观上存在杀害李亨华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李亨华杀死的行为,并且最终造成了李亨华死亡的结果,构成故意杀人罪。

但是,也有人认为,是李亨华先杀害哥哥和母亲的,他们的行为应该是正当防卫,不应该是故意杀人,那么正当防卫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什么呢?到底如何判断他们之间的界限呢?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

首先,要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有现实的紧迫的危险存在,行为人是为了抵抗危险,保护自身的安全才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伤害行为。伤害行为超过了制止侵害的合理限度,就会构成防卫过当。

但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与正当防卫的最大区别是行为人的主观态。正当防卫的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态度,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不得已才伤害他人;而故意杀人罪的主观目的是为了了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具有杀害他人的故意。

李亨华从小蛮横习惯了,认为自己可以无法无天,对自己的母亲和哥哥也大打出手,甚至想要拿刀砍死他们,如果此时母亲和哥哥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将李亨华杀死,那么就构成特殊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本案中,李亨华的砍人行为已经被制止,此时对母亲和哥哥的现实危险已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条件已经消失,他们再将李亨华杀死的行为属于嗣后报复,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死刑。

但是,蒋丛兰在李亨华的尸体被发现后,主动到警察局承认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考虑到被害人李亨华想要强奸和杀害蒋丛兰在先,具有过错,蒋丛兰等人在事后态度良好,积极补偿,村民们也都联名要求从轻处罚,可以对蒋丛兰等人处以较轻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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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19

用户10xxx19

1
2023-08-13 05:52

又是四川?[抠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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