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白晓荷随意地将188000的爱马仕包包放在油腻的餐桌上,黄振华永远不知,美丽的女人们为什么那么飒

云歌儿追剧 2024-12-04 18:05:29

从小都是别人伺候的玫瑰,第一份实习工作竟然是总经理助理,连她妈都不信她能过实习期。

面试的时候,主面试官苏苏首先给她上了一课。苏苏明知道玫瑰戴的丝巾,是临时借的。还要让她“说一说为什么要戴这一条丝巾,是因为品牌,还是因为设计”。

玫瑰竟然一点也没慌。

她能够说出,这条丝巾是北欧的一个小众品牌,还从专业上做了点评。

这时的玫瑰就很飒。

首先,她专业够强,涉猎够广,她是优秀的。

其次,她对自己的优秀深信不疑。

玫瑰入职以后,面对任性的姜总,竟然一点都没有打怵。

玫瑰眼看着老员工因为穿了老板姜总的霉运色而被训斥,竟然没有后悔来这家公司。她只是在帮老板取早餐的时候,把黄色的玉米,换成了老板的幸运色,红色的苹果。

这时候的玫瑰就很飒。

遇到问题,解决问题,没有丝毫的内耗。

她非常笃定:一切问题,她都可以解决。她没有丝毫实习生的怯懦,甚至连老员工在发火的老板面前的怯懦都没有。

她的内心该有多强大。

玫瑰干得最漂亮的一件事是:帮姜总争取到了,与法国收藏家腾先生见面的机会。

连老板都办不到的事情,她都敢去尝试。

明知道,没有邀请函进不去腾先生参加的展览,她竟然想到用洽谈场地的办法,混进去。

当她摘掉大大的黑框眼镜,窗上那件黄色抹胸礼服的时候,简直太飒了!仿佛我也正跟随她的曼妙身姿,进入了会场。

玫瑰竟然能按捺住激动的心情,去找她都不知道长什么样子的腾先生。

第一次,她跟着服务生认错了人,也只是略微不快,还是通过腾先生的助理庄国栋见到了腾先生。

我还是那个观点,美丽是敲门砖。你看玫瑰穿梭在会场里频频递来的名片,就说明了她的受欢迎程度。如果不是美丽的玫瑰在请庄国栋帮忙,我想高高在上的庄国栋应该理都不会理吧?

又美又飒,才是绝配。

NO.2老板姜总

姜总确实是高手,在玫瑰二面的时候,姜总看似随意地问了玫瑰四个个无关痛痒的问题,实际她是在看人。

首先,问她喜欢猫,还是喜欢狗。

这里其实是给玫瑰挖了一个坑,她想知道玫瑰是不是养猫或者养狗。因为她对猫毛过敏,如果玫瑰养的话,可能她就直接被Pass掉了。

然后,她说自己刚做完的指甲,磕了一块。

玫瑰看了看说:不明显。

从姜总的表情来看,她很受用。

接着,姜总问玫瑰会不会打台球。

玫瑰说:不会,但是她可以学。

貌似台球跟玫瑰的工作八杆子也打不着啊?但是玫瑰的回答却在说明一个助理的专业态度:就算老板提出再离谱的要求,她也会想办法满足。

最后,姜总在两支口红之间,犹豫不决,最后还是玫瑰从专业角度给出了建议。

这一段面试的你来我往,不可谓不精彩。

姜总作为老板,当然可以有点小任性。她的不按套路出牌,才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她的不按套路出牌,才正是她飒的地方。

NO.3苏苏

在办公室加班到睡着,跑去健身房锻炼,又被玫瑰叫去医院照顾老板,苏苏美丽的背后是对工作的付出。

她当然可以做老板的左膀右臂,她当然可以做主面试官,因为她做到了。她相信将来遇到的困难她都可以搞定。

面对陌生人玫瑰的求助,她肯伸出援手,把丝巾借给面试者。而且是那么漂亮的面试者,显然她是足够自信的。

苏苏肯把玫瑰招进公司,就是不怕玫瑰会威胁她在公司的地位。

这份自信就很飒。

NO.4白晓荷

白晓荷温温柔柔的,但我觉得她也很飒。

黄建华在她的面前总是小心翼翼,好像怕美丽的蝴蝶,一阵风吹来,就飞走了。

为了将就白晓荷的时间,他们的第一次约会,是在清华的食堂。白晓荷随手将18万8的爱马仕包包放在满是油腻的餐桌上。黄振华赶忙帮她提起来,用纸巾擦掉桌子上的油腻。

白晓荷说:东西本来就是拿来用的,在意的太多,人不就成了东西的奴隶了吗?

黄振华自认自己小气了。

白晓荷的这种心态就很飒。

剧中这几位美丽的女人之所以这么飒,最主要的原因是:内心的坚定。

因为玫瑰坚定地相信,自己有能力解决总经理助理这份工作的一切问题,所以她不内耗,直接解决问题。

因为姜总相信自己的眼光,她只是看似随意地问几个问题,就知道对面的人适不适合要去的岗位。

因为苏苏相信自己的能力,她笃定自己不会轻易被别人取代,才敢把潜在的竞争对手招进公司。

因为白晓荷根本不把奢侈品放在心上,她才不会在意爱马仕包包有没有粘上油污。

内心的坚定才是又美又飒的关键。

在坚定的内心面前,其他都是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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