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于6月13日通报云南玉溪市“杞麓湖治理拖沓滞后的问题”后,玉溪市召开有关会议后公开表示,要“聚焦问题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抓实整改”。
细心的网友或许能够注意到,“杞麓湖治理”出现的问题,已经是第三次被中央生态环保督查组通报了。
第一次被通报发生在2016年,当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杞麓湖水质为劣Ⅴ类,个别指标恶化趋势明显”;第二次公开通报则发生在第一轮环境督察后的2021年,当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水质未得到改善”。而这第三次被通报指出的问题是,杞麓湖治理拖沓滞后。
据有关资料,杞麓湖位于玉溪市通海县境内,面积近40平方公里,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我国国家级湿地公园,被称之为“高原明珠”。
一个有着如此地位的杞麓湖,其污染治理,为何能够历时8年,被中央环保督察连续三次督察而治理不到位?尤其是,中央环保督察第二次通报后,云南省曾拍摄了8集专题片《杞麓湖的呐喊》对当地干部予以警示,同时公开通报追责问责情况,对治污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玉溪市委原书记罗应光、原市长张德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对时任玉溪市委的副书记、时任通海县委的书记等予以了追责。
但为何在时任相关领导被追责3年后,还会被中央生态环保督查组通报当地对杞麓湖“治理拖沓滞后”?
除了督察组否定的“当地没钱”这个理由外,最重要的问题恐怕就在督查组查找出的当地相关人员“畏难情绪严重,担当作为不够,整治措施和整改任务落实不力”。而这,让人怎么都感觉到,与有关人员表态的“深刻反思、坚决整改”有巨大的距离。
事实上,对现实中出现的问题,不仅云南省玉溪“杞麓湖治理”一而再再而三榜上有名,问题久拖不决。
几乎与此同时被媒体披露的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人民医院、丽江市永胜县人民医院因医保违规分别被当地医保局处罚的报道中,罗平县人民医院因相同原因再次被罚款62万元,被指“接连犯事接连罚,医院却毫无整改的意思”,则从另外一个方面很能说明问题。
青锋注意到,澎湃新闻的一则评论指出,在2020年3月云南省医疗保障局通报的8起典型案例中,即有“罗平县人民医院因冒用贫困人口待遇骗取医保基金,被医保部门扣回违规费用6.82万元,按4倍追回违约金27.3万元”;及至三年后的2023年9月,罗平县医疗保障局通报医保违规案例中,“罗平县人民医院被罚75.85万元”赫然在列;而这次,也就是罗平县人民医院第二次位列被罚榜不到一年后,因相同原因再次被罚款62万元。
对于罗平县人民医院接连犯事接连被罚而表现出的“不怕罚”,有关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可能因为医院经过利益精算之后,认为罚款不及骗保所获得的利益。几万或几十万的罚款,对于一家较大的医院可谓九牛一毛,或许只需要在几位患者身上搞几次串换诊疗项目收费或分解项目收费,就有资本和底气‘任你罚’”,则说明了问题要害所在。
至于杞麓湖“一湖一策”保护治理方案明确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的20个治理项目,仍有13个未完成,究竟是何原因,期待玉溪市在“从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上深刻反思,迅速行动起来,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实际行动抓整改、抓落实”后,能够予以公开回应,而不要到了真的第四次被环保督察查出问题后再来一次“深刻反思、坚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