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排市一男子与人争执受伤儿子来“帮忙”获刑

楚风雅 2018-03-02 19:46:27

     

  父亲与人起了争执被打伤,儿子得知后就来为父抱不平。殊不知,如此帮亲可不行。26日,今日阳新记者从县法院了解到,男子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2017年5月15日,排市镇富山村刘某和本村一男子(为视力残疾人)因琐事发生纠纷被打伤,刘某儿子得知此事后十分气愤,决定报复该男子。同年5月17日上午,刘某儿子在排市镇新街供销社门口碰见该男子,便用一根木棍击打其腿部,致其受伤。案件起诉后,被害男子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刘某已赔偿被害男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2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其轻伤(二级),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某持械报复伤害残疾人,酌情以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当庭自愿认罪,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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