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林甸县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鸨

实时社会谈 2024-02-22 14:25:44

近日,大庆市公安局林甸县局花园派出所接到林甸县花园镇齐心村六屯居民王某报警称,在花园镇向前村八屯砖厂附近的地里有一只“大鸟”受伤了,疑似是珍稀动物。

接警后,林甸县局花园派出所立即指令民警李文强、赵国庆等人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受伤的“大鸟”,体型和家养的大鹅相似,样貌罕见,右侧翅膀已明显折断。民警初步确认该鸟应为珍稀物种,便将“大鸟”悉心安置后带回了派出所中,并用手机拍下“大鸟”照片后立即与县林业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经确认,此鸟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学名‘大鸨’,全球数量都比较少,特别珍贵,堪称“鸟类中的大熊猫”。

得知救助的是非常珍贵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民警们十分欣慰,立即再次联系相关部门,将“大鸟”移交至林甸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救治。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人人有责。如广大群众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应及时联系公安民警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保护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职责。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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