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贪腐1.21亿、违法放贷33.2亿,被判死缓揭谜!

半夏若木 2024-11-27 13:50:01

1.21亿的受贿金额、33.2亿的违规贷款,还有1.9亿的直接国家损失,这些数字简直骇人听闻,气得跺脚。2024年11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对被告人刘连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刘连舸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以上摘自官方媒体)

刘连舸案件的一审宣判,宛如一记惊雷击破长空,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焦点,也揭开了金融领域又一触目惊心的贪腐黑幕。1961年,刘连舸出生于吉林永吉。少年时期的刘连舸不仅长相俊朗,性格很好,成绩也很优秀。在学校认真学习,在家里懂事乖巧,惹人喜欢。1978年,当时刚恢复校名的吉林财贸学院迎来了一批年龄相差悬殊的新生,其中最年轻的就是来自吉林永吉的刘连舸。当时他只有17岁,而班里有些同学已年近30。1982年,刘连舸本科毕业,留校任教。1987年,刘连舸考入有“金融黄埔”之称的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现在的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继续深造,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这里插个话题,前两天刚刚被判无期徒刑的浙江省原副省长朱从玖,也毕业于这所学校。虽然朱从玖比刘连舸小4岁,但考入的时间却比他早了两年,算是学长。朱从玖毕业之后,长期在金融系统工作,只不过他是在证券领域。研究生毕业后,刘连舸直接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成为办公厅一名副处级秘书,而彼时的朱从玖,则在管理司工作,二人有过短暂的同事之缘。在担任3年秘书之后,刘连舸调入外事局,从事国际货币基金相关工作,后又担任亚洲开发银行的副处长和处长。此后,刘连舸又被外放至国外,辗转多个国家工作。2000年,39岁的刘连舸出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副司长,成为副局级干部。2004年,刘连舸出任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局长,升为正局级。2005年,刘连舸重返央行总部,出任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保卫局)局长。2007年3月,刘连舸出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在任职整整8年之后升任行长。2015年,54岁的刘连舸升任进出口银行行长,彼时,他在副行长的位置上已干了8年。2018年6月,57岁的刘连舸迎来仕途高光时刻,重返人民银行,摇身一变成为行长,并由此晋升为副部长级,直至2023年到龄卸任。2024年2月17日,刘连舸被免职。回顾刘连舸的履历,不得不说这是一份令人艳羡的"金光闪闪"的屡屡:17岁上大学,一路青云直上,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行长,中国银行副董事长、董事长...一路高歌猛进,直至权力巅峰。

而其作为我国四大行之一中国银行的一把手,一年光是年薪就百万了啊。这笔钱对普通人来说是天文数字,但对于一位银行董事长来说,真的值得以身试法吗?要知道,这可是一个连早餐都能报销的高位。但贪欲就像一个无底洞,永远填不满。从2010年开始,他就利用手中的权力,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13年间竟然收受贿赂1.21亿余元。1.21亿,光这个金额已经是骇人听闻了,但真正令人细思极恐的,是他那违规发放的33.2亿贷款——这是多么巨大的“资金黑洞”!“明知不合条件还放贷”,把国家和人民的钱当什么了?刘连舸作为中国银行的原“掌舵人”,却成了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掘墓者”。一边是靠权力铺路、给关系户开绿灯,一边是大肆收受贿赂,把国家资金当成了私人提款机。从已经查实的违法违纪问题当中可以看出,刘连舸可谓五毒俱侵,政治上不老实,生活中巨奢侈,工作中无原则,敛财上无底线,把能干的坏事做尽,不但“靠金融吃金融”,还通过人事安排、干部提拔、插手干预项目等多种方式进行敛财。除此之外,他的家教极差,纵容亲属打着他的旗号捞钱。在生活上,刘连舸更是腐化堕落,据爆料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滑雪,而且到了极为奢侈的程度。他接受利益相关者的安排,奔赴世界各地滑雪,进出高级滑雪场,滑雪总里程超过80公里,是业余选手中的“专业高手”。

2021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二十一届年会上,中行行长刘金曾在发言中透露,时任董事长刘连舸是滑雪业余选手当中的专业高手,已经突破了80公里的目标。试想,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渲染于滑雪场,以他公务之繁忙,怎么会达到这种水平呢?由此可见,刘连舸用在滑雪上的时间有多丰富。据媒体报道,刘连舸的个人生活作风颇多诟病。比如,不管在哪家单位,刘连舸经常晚上叫女性下属去办公室谈心。他还曾在自己任职的银行有一位人尽皆知、外语很好的“女朋友”。有爆料称“他在中行工作时经历了第四次结婚,老婆据说是其儿子的前女友,曾托他安排工作;此后仍绯闻不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位银行"大掌柜"、这位曾经的金融界"大佬",用13年时间织就了一张巨额受贿网,最终沦为阶下囚。刘连舸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就是死缓,两年之后等待着这个刘连舸将是死刑,这个判决结果让人看了都大快人心啊。有网友质疑法院判决的结果“耐人寻味”。从死刑到死缓,的确算是“依法从轻”了。

法律讲究“罪刑相适应”,考虑到刘连舸供述事实、退赃和认罪悔罪的表现,不判直接死刑也是有依据的。但说实话,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这个“从轻”可能还是有点扎眼。1.21亿受贿、33.2亿贷款损失,只需要“认错悔过”就能换来一条命,这个尺度似乎离公众的心理预期有点远。毕竟,有多少人一辈子努力工作都攒不出他贪污的零头。行文至此笔者想问:像刘连舸这样的案件,是否真的只是个人的贪欲,还是更深层次的制度问题?监管制度的“形同虚设”,如何能避免成为下一场“刘连舸式悲剧”的温床?对此您怎么看?刘连舸终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也希望借着刘连舸的案件,能够警醒更多人。正如古人所言:"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唯有以史为鉴,才能避免重蹈覆辙;唯有警钟长鸣,才能守住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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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若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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