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在巨蟒峰打26枚岩钉被判刑遭质疑,庭审中专家的说法无可辩驳

希瓜有料 2024-11-14 09:58:47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十年环境资源审判10件有重大影响力案件,其中最典型的就是2017年张某明、毛某明、张某三人在巨蟒峰攀岩打26枚岩钉一案,三人为了满足自己攀岩的兴趣,不惜用电钻、岩钉、铁锤破坏景区岩石,最终三人分别被判刑,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600万元、支付专家费15万元。

无知者无畏

三名攀岩者当初攀登上巨蟒峰还非常兴奋,因为这一峰体,还没有听说有其他攀岩者登顶过,他们在山顶山还进行了拍照留念,显然三人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其中一名攀岩者还想着此次登顶,没准还会受到当地的嘉奖。

可直到他们下山,发现了前来的公安人员,才意识到情况不对。

打了26枚岩钉,为何会被判刑和巨额赔偿?

三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当时也颇有疑惑,仅仅是在户外攀岩,怎么还违法了?当时被告知使用电钻、岩钉破坏污染环境,其中一名攀岩者面对记者提出质疑:

我这个是不锈钢螺丝,跟家里的五金用品、不锈钢盆儿都是一个材料,怎么就污染环境了?

下图是三名攀岩者使用的岩钉:

根据图片资料显示,岩钉的长度大概在8-9厘米,嵌入岩石部分的长度大概8厘米左右,使用电钻打眼,深度通常大于岩钉的长度,那这种损伤会给自然环境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经专家评估,此次“巨蟒峰案的价值损失评估值”不应低于该事件对巨蟒峰非使用价值造成损失的最低阈值1190万元!江西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尹国胜在庭审现场解释道:

(巨蟒峰所在的)三清山是世界遗产,目前看来好像没有什么损伤,但是只要(嵌入)人工附加物就破坏了它的自然属性。也就是说,自然属性的损伤是不可修复的。

最后,三名攀岩爱好者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因为无知,他们为自己的兴趣爱好付出了沉痛代价。

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户外爱好者,热爱大自然、尊重大自然、保护大自然,不要把公共自然资源视作己物任意处置。要加强自己的法律认识,不要当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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