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93岁老人把房子送给同事养老找到老伴后反悔怪不得子女不赡养

小洋人爱八卦 2024-09-04 10:54:40

随着社会的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养老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现有的养老机制下,家庭养老依然占据着重要地位,但当家庭关系出现问题时,一些老人不得不寻求其他的养老途径。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或者子女家庭不和睦的情况下,一些老人不得已通过赠与财产或者签订赡养合同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晚年物质以及精神生活。

事件回顾

上海一位九十三岁老人谭老,出生于上世纪 20 年代。因与子女关系不好相处并不和睦。于是在2005 年,谭老与同事顾先生一家签订了《赡养及财产赠送协议》。在这份协议中,谭老自述过去十多年虽未与顾先生一家建立明确赡养关系,但顾家人在很多方面已尽到赡养之责。谭老表示,自己一旦过世,房屋及家中所有物品均归顾先生夫妇所有,同时顾家人要履行对谭老的赡养义务。

协议里面详细列举了谭老的需求,主要集中在精神方面,如保持电话联系、每周探望、关心衣物和生活用品添置等,一旦生活有困难,顾家人需多付出照顾。

此外,2004 年前后谭老还立下遗嘱,称因儿女不尽赡养义务,自己的房屋及家中所有设置、物品全部归顾先生夫妻所有,因为他们以胜似亲人的关爱帮自己度过伤病痛,关注日常生活,让自己活得充实快乐,平安度过晚年。

纠纷开始

2005 年,谭老和顾家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名下房屋以 20 万元价格卖给顾家人,虽名为买卖,但顾家人未支付购房款,谭老也未搬离房子。

在双方建立赡养关系 14 年后的 2018 年,93 岁的谭老找到了老伴,此后他与顾家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2019 年、2021 年,谭老数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表示不知房子已过户到顾家人名下,希望判决《房屋转让合同》无效,房屋归自己所有。

2021 年诉讼中,顾家人提出反诉,请求判决谭老迁出并返还房屋,支付房屋使用费。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并无房屋买卖合意,实质是附义务的赠与,将双方诉讼请求都驳回。 判决生效后,谭老再次提起诉讼,请求撤回房屋赠与行为,理由是顾家人未履行赡养义务。

顾家人不认同谭老的指责,并提供证据,如 2017 年至 2019 年双方合影照片、短消息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在谭老起诉之前,顾家人经常陪伴谭老、带他旅游等。

诉讼后,顾家人仍发信息给谭老,却被谭老拉黑,上门探望也被拒之门外。谭老辩称照片是双方发生冲突后留下的,能证明矛盾激烈。

上海法院经审理指出,谭老自行书写《赡养及财产赠送协议》并签字,顾家人虽未签字但双方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协议,双方成立附赡养义务的赠与关系。

谭老与顾家人如今对协议的不同意见,法院均不予认可。按照谭老在协议中的叙述,顾家人长期照顾他,且无证据表明顾家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或双方有矛盾。谭老此次撤销赠是因婚姻关系变化需房屋进行家庭养老,并非顾家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所致。

因此,谭老以顾家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为由撤销赠与,缺乏事实依据。法院认为,在顾家人已照护谭老多年的情况下,谭老撤销赠与有违和谐社会善良风俗,也不利于赡养关系的稳定,对谭老的诉请未予支持。

事件分析

这里面主要的矛盾都是这个93岁的谭老找到对象老伴了,也不知道这个老伴图这个老爷爷什么,想必大家都知道,都快入土了没几年好活了。老爷爷上海户口上海有房子,上海的房子是很值钱的,那么这个老伴所图是为了什么,明眼人一看都知道吧!总不能图老爷子杠杠硬年轻有活力,总之是为了图钱图房子财产。老爷子被老伴煽风点火,吹吹枕边风,把老爷子给迷的转不过弯来。

对于顾先生一家人照顾了14年,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方面都符合赡养方面的要求,出去旅游以及逢年过节的拜访等,能照顾这么多年足以看出日久见人心。

这老爷子跟自己的子女都处不好,也可以证明其子女离开老人是个正确的选择。

事件启发

对于这起事件,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从养老角度看,谭老与子女关系不佳,选择与同事一家签订赡养协议,反映出部分老人在养老问题上的无奈,以及在跟子女相处上的矛盾非金钱可以化解的。毕竟上海的一套房子怎么说也得几百上千万,能舍得放弃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对于顾先生一家来说履行赡养义务多年,把谭老当作家人,可样子谭老对家人并不好,不然子女也不会离开他,不给他养老。谭老这种93岁找了老伴就想要要回房子这种行为是不诚信的,有失契约精神。当然在契约精神以及14年的赡养关系的情况下,还是抵不过老伴的枕头风啊。这是要卸磨杀驴啊,谭老爷子至少是少年啊,都快入土了还有老伴愿意跟他在一起,图他啥呢?大家说说,欢迎积极留言评论发表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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