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神者,生我财神之谓也;如甲属木,丙属火,名盗气,故谓之『食神』。何也?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中食丙之戊财,故以此名之也。
命中带此者,主人财厚食丰、腹量宽洪、肌体肥大、优游自足、有子息、有寿考。
恒不喜见官星,忌倒食,恐伤其食神;喜财神相生。
独一位见之,则为福人;然终亦不清。
却喜身旺,不喜印綬,亦恐伤其食神也。
如运得地,方可发福;大概与财神相似。
如【己未,己巳,丁未,辛丑】:丁见己为食神,有一丑巳合起金局得之为财;又喜身不弱,所以有官亦有寿也。
如【乙巳,乙酉,癸酉,乙卯】:此命见三乙为食神,见巳酉丑合局为印綬,又有三乙化为伤官。癸用乙为食神,被金局来克乙木,再被三乙木并卯旺克我官;所以名利都无成也。
《诗诀》:食神有气胜财官,先要他强旺本干;若是反伤来夺食,忙忙辛苦祸千般。
《诗诀》:食神无损格崇高,甲丙庚壬贵气牢;丁己乙辛多福禄,门阑弧矢出英豪。
《诗诀》:甲人见丙本盗气,丙去生财号食神;心广体胖衣禄厚,若临印綬主孤贫。
《诗诀》:申时戊日食神奇,惟在秋冬福禄齐;甲丙卯寅来克破,遇而不遇主孤悽。
《诗诀》:寿元合起最为奇,七杀何忧在岁时;禁凶制杀干头旺,此是人间富贵儿。
《诗诀》:食神居先杀居后,衣禄无亏富贵厚;食神近杀却为殃,终日尘寰慢奔走。
《论 正 财》
何谓之正财?犹如正官之意;是阴见阳财,阳见阴财。大抵正财,吾妻之财也。人之女貲财以事我,必精神康强,然后可以享用之;如吾身方且自萎懦而不振,虽妻财丰厚,但能目视,终不可一毫受用。
故财要得时,不要财多。
若财多则自家日本有力,可以胜任,当化作官。
天元一气,羸弱贫薄难治。是乐于身旺,不要行克制之乡;克制者,官鬼也。
又怕所生之月令,正吾衰病之地,又四柱无父母以生之;反喜财,又有见财,谓之财多。
力不任财,祸患百出;虽少年经休囚之位,故不如意,事多频併。或中年或末年,复临父母之乡,或三合可以助我者;则勃然而兴,不可御也。
倘少年乘旺,老在脱局,不惟穷途悽惶,兼且是非纷起。
盖,财者,起争之端也。
若或四柱相生,别带贵格,不值空亡;又行旺运,三合财生,是皆贵命。其餘福之浅深,皆随入格轻重而言之。
财多生官,要须身健。
财多盗气,本自身柔,年运又或伤财,必生奇祸;或带刑併七杀,凶不可言也。
又云,正财者,喜身旺、印綬,忌官星、忌倒食、忌身弱、比肩劫财。不可见官星,恐盗财之气也;喜印綬者,能生身主弱故也。
且如甲日用己为正财;如身弱,其祸立至。
凡人命带财下生,须出富豪;不螟蛉,必庶出、或冲父母。
身旺无劫财,无官星为妙。
若命中有官星得地,运行喜财星多生官。
兼有财星得地,运行忌见官星,恐克其身;怕身弱也。
大抵财不论偏正,皆喜印綬,必能发福。
如【辛丑,丁酉,丁巳,丁未】:此命丁日身坐财之地,又见巳酉丑金局,故主财旺。盖金得木库居未,能生丁火,故身旺能当其财;运行东南方,宜乎巨富。丁用壬官,用庚金为财,生壬官;身入旺乡,必能发福。
凡用财,不见官星为妙。
如【庚申,乙酉,丙申,丙申】:此命丙日见三申为财,岂不美哉!丙用癸官,用辛为财,见三申一酉为财,故旺。盖缘日弱,火病申死酉,乃为无气,运行西方金乡,身弱太甚;财旺生鬼,败克其身,故不能胜其财,所以贫也。
如【乙卯,癸未,辛酉,戊子】:此命辛日坐酉,乙年坐卯,身与财俱旺;又得癸未食神,戊子印綬助之,宜乎巨富贵也。
如【戊子,丁巳,甲辰,丙寅】:北京易经学院刘恒老师批断:此命甲日生于四月下旬,并透出丙丁火,生其月中之戊土;时又归禄于寅,故财旺矣!然甲木身亦旺。早年行戊午己未运,迤邐行辛酉运,乃见官星则凶;壬戌运有壬克丙,伤官食神之中,失官去财,死丧合家;值五十九岁,入癸亥身旺运,稍可安逸;六十五岁,逢壬辰年死矣。初运伤官见财格,取戊土为财,所以戊午己未二运大旺生土,故财厚矣;及至庚申辛酉西方见官,故凡事费力;虽癸亥为甲木之印綬,然亦忌火冲水,亥中又有壬水。壬辰透出壬水,运中、命中元有之辰,死无疑矣!凡伤官见财格,忌见官星,只喜见财。大忌壬水克火,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财也。